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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半年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11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9-01 16:30 成文日期: 2017-09-01 16:3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86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县安委会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于7月24日-8月4日对全县11个镇及18个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安委会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明确了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城关镇、龙王镇、太山庙镇、皇冠镇、县消防大队、国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各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电力局、住建局、交通局、广货街镇等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了安全生产会议、约谈、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并组织干部进行了学习。

(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各镇、各部门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隐患整改,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县国土局结合创建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活动,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加大地质灾害点治理力度;县教体局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4次,制定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等专项整治方案,检查过程资料详实、完备,建立了隐患整改台账,并定期进行了复查销号;县公路段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台账,每处隐患均有照片和详细的类型描述,落实了专人定期监测;新场镇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有部署、有总结,检查覆盖面全,共下发检查记录40余份,有相应图片印证资料,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了安全提醒函;太山庙镇共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1份,整改指令书3份,复查意见书2份。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工作稳步推进。城关镇一级劝导站已正常开展工作,有检查记录,有图片资料,8个三级劝导站6个已建成,设备已发放到位;广货街镇、江口镇一级劝导站各建成1个,劝导站工作人员已到岗;筒车湾镇1个一级和1个三级劝导站已投入使用;新场镇1个三级劝导站已投入使用;梅子镇1个三级劝导站已投入使用;四亩地镇已建成2个二级劝导站;太山庙镇已建成1个二级和2个三级劝导站;皇冠镇1个三级劝导站已投入使用,1个二级劝导站已建成,在推进农村道路交通“125”工作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相关单位及机动车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劝导站建设、运行规范,劝导员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四)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县消防大队今年以来共开展消防安全培训13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46场次;县公安局能够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仅第二季度发表安全生产宣传稿件20余篇;筒车湾镇利用农民夜校上课之机,适时对广大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梅子镇能够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资料,利用干部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等有利时机进行宣传,图片资料详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虽按照要求落实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但多数镇和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未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带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较少,未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中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记录单一,实质性的内容较少,未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部分单位虽建立了安全生产有关制度,但未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未严格按制定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特别是我县的一些小微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投入不足、违章违规操作现象突出。

(二)安全监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一是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比较薄弱。部分镇安监站工作人员调整频繁,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人员底子不清,业务不熟,不能真正有效开展工作。二是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不细、不深、力度不大。三是安全生产检查程序不规范。多数镇和行业监管部门未对标开展检查,未能指出实质性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未按期进行复查;大部分单位整理留存的安全检查过程资料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外,其他班子成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资料较少。

(三)重点工作推进参差不齐。一是农村道路交通“125”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龙王镇、金川镇劝导站建设进展缓慢,工作相对滞后。大部分镇农村道路交通“125”工作虽成立了组织机构,完成了劝导站建设任务,但由于劝导员待遇未落实,作用发挥有限。二是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开展情况不理想。去年县安监局委托镇行使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但部分镇未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使用较少,截至目前,全县除城关镇办理1起安全生产案件外,其他镇未办理安全生产案件,四亩地镇未使用任何执法文书。

三、督查中反映的突出隐患整改分工

(一)县兴宁农贸市场存在大量可燃彩钢板房、私接电线、部分商户违规使用液化气、动用明火、公厕有垮塌风险等问题,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改落实。

(二)四亩地镇四树坪至凉水井一段临崖道路无护栏;宁石公路龙王至梨子园由于公路拓宽爆破,导致边坡散石掉落,存在安全隐患,由县交通局负责整改落实。

(三)新场镇一旅社使用非阻燃彩钢板建筑材料,由新场镇负责整改落实。

(四)关二社区荣世强家隔墙体已倾斜,存在倒塌风险,由城关镇负责整改落实。

(五)政前小学后山滑坡影响师生安全,由县国土局负责整改落实。

(六)豪迈客运中心在建工地建筑材料摆放凌乱,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改落实。

(七)骆驼垭电站库区道路无防护栏,对道路交通及附近居民安全造成威胁;夏季库区水位上升,对8户住户的房屋安全造成威胁,由县交通局、农水科技局根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分别整改落实到位。

(八)三友家具易燃品管理混乱、灭火设备不足,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由县经贸局负责整改落实。

(九)210国道广货街镇蒿沟口路边摆摊设点较多,存影响交通安全,由广货街镇牵头,组织县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公路段等单位加强教育引导,开展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

(十)筒车湾镇境内液化气换气点无独立门店,周边环境不符合安全条件,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改落实。

(十一)嘉喜石材使用易燃材料搭建厂房,且嘉喜石材厂房搭设在弃渣堆放点下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安监局负责整改落实。

(十二)引汉济渭大坝工程液氨制冷系统验收不合格,由县移民局负责整改落实。

各责任单位于10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安委办备案,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差错登记。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各项措施落实到检查工作中,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特别是要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环节上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二)加强安全监管。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和季节性特点,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抓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引汉济渭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校园、建筑施工、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从严监管、从重处罚,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各相关监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应提前与各镇安监站工作人员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各监管部门要根据通报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加强对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落实监管措施。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县安委办要把督查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差错登记。凡发生责任事故的,将对责任企业、所在镇和部门实施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