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12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7-08-25 15:50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15:5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7〕8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宁陕县2017年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检查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17年8月9日至18日,国家林业局驻西安专员办和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我县开展了2017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8月19日,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向我县反馈了检查意见,通报了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5类共性问题、13个问题突出的具体项目。为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从解决检查反馈问题入手,在全县开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战,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全面整改违法占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问题,全面规范提升全县林业资源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缺项。对国家林业局检查反馈的问题,查清问题性质,厘清责任边界,公布任务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严格整改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短板缺项及时补齐。
(三)坚持标本兼治,做到系统施策。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森林资源管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治本之策,提升森林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严格标准,确保实际效果。坚持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和铁的纪律要求,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整改目标
(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镇、各部门对国家林业局检查反馈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解决,以扎实的作风和有力的措施迅速整改处理。各镇、各部门务必在9月20日前,对检查组移交的13个具体问题全部查办到位、全面整改到位。
(二)系统破解森林资源管理难题。各镇、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本区域、本行业存在的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紧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等重点,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管理难题。
四、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
1.违法项目多,有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占用林地项目。
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清理并依法整顿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严格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进行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县林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水科技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皇保局,各镇政府负责,9月5日前完成专项检查、今年底前整改到位)
2.林地管理距离“以图管地”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进一步核实林地“一张图”数据,与国土数据保持一致,县国土局依据林地“一张图”数据和国土数据审核确定地类属性。(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牵头,各镇政府配合,9月10日前启动数据分析对比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数据分析对比并建立“以图管地”长效机制)
3.设计单位设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严谨。
整改措施:加大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核实审批力度,对报告设计编制不实的设计单位依法惩处。(县林业局牵头,各镇、各有关单位负责,9月底前建立宁陕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核实审批制度,对违规企业提出惩处建议)
4.采伐证填写普遍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制版与填写规定》,对全县已经发出的林木采伐证进行审核纠正;建立宁陕县林木采伐许可网络审核系统,对2017年度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县级网络审核、镇级制式打印、县镇电子存档,从机制上杜绝填写不规范、档案不完善的现象发生。(县林业局牵头,各镇政府负责,9月底前建成宁陕县林木采伐许可网络审核系统)
5.林农不按采伐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整改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力度,增强林农持证规范合理采伐意识。(县林业局牵头,各镇政府负责,从9月初开始到明年5月开展为期5个月的森林资源管理专项集中宣传整治活动)
(二)13个问题较为突出的具体项目。
1.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矿项目超审核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海拔1500米以上的矿区依法依规关停。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宁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皇冠镇政府
2.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矿厂项目超审核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海拔1500米以上的矿区依法依规关停。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皇冠镇政府、县国土局、环保局
3.宁陕县皇冠镇黄柏沟方解石矿工程开采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海拔1500米以上的矿区依法依规关停。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晟海矿业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宁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国土局、环保局
4.宁陕县旺中华石英矿厂项目无手续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依法立案处理,县环保局、国土局依法撤销矿产、环评许可,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一律依法关停,限期恢复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旺中华石英矿厂
包抓单位:宁西林业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国土局、四亩地镇政府
5.引汉济渭三河口水利枢纽宁陕县筒车湾-大河坝库周交通复建工程施工塌方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补办占用手续或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移民局
包抓单位:宁陕县移民局
配合单位:梅子镇政府
6.宁陕县江口镇冷水沟山西省宁陕正河一带金矿详查项目超审核临时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西安帝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江口镇政府、县国土局
7.宁陕县皇冠镇南京坪村南京沟吼平沟口粉厂加工车间项目无审核(批)手续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依法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皇冠镇政府、县国土局
8.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皇冠镇南京坪村南京沟组吼平沟口修建办公生活区项目无审核(批)手续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对违规修建房屋进行拆除,并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县国土局
配合单位:皇冠镇政府、县经贸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9.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无林地审核(批)手续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村委会
包抓单位:皇冠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水科技局、国土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10.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上若意境二期养老中心项目超审核占用林地。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上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配合单位:广货街镇政府、蒿沟管委会办公室、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11.西成客专牵引站东梁牵至铁索关牵段330千伏供电工程新建佛坪至东梁牵引站330千伏线路宁陕段无证采伐林木。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
包抓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新场镇政府、四亩地镇政府、筒车湾镇政府、 县支铁办
12.宁陕县永前农林特产专业合作社无证采伐林木。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恢复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宁陕县永前农林特产专业合作社
包抓单位:龙王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13.宁陕县梅子镇生凤村村民熊清才等人无证采伐。
整改措施: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责令责任人及时恢复植被。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 任 人:梅子镇生凤村村民熊清才等
包抓单位:梅子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五、组织机构
成立宁陕县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宁办字〔2017〕104号)。全县的整改工作由县政府副县长胡学军同志牵头,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彭儒宝、县督查督办室主任廖文刚共同负责县内各镇、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整改督办;皇冠山保护局局长柯小伟、县林业局局长卢益建共同负责做好与国家林业局西安专员办、西北调查规划院及省林业厅的协调沟通汇报工作;县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县管林地相关案件立案查办、行政处罚,刑事案件侦办、移送起诉工作;县国土局、县环保局负责依法依规关停自然保护区内和限制开发区域内的矿山。
六、整改要求
严格执行《宁陕县贯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镇政府、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第一责任人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切实履行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领导职责。
(一)依法整治,严厉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处,尤其是对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反馈的违法违规行为,县森林公安分局要尽快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司法机关同步介入,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做到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立案的坚决立案。对未达到刑事立案条件的,要及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及时补救,认真整改。对符合上报条件但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要责令项目业主按照有关程序限时补办林地占用手续,责令业主限期恢复植被。
(三)强化管理,依法审批。依法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要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全过程的监管,跟踪检查用地过程;对依法审核审批的征占用林地要跟踪管理;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依法做好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工作,按照“采伐申请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方便群众”的原则,对符合林木采伐条件的申请及时依法规范审核审批。
(四)强化职责,加强督导。县林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沟通,对涉及违法占用林地、林木采伐案件,做到快侦、快诉、快判,震慑犯罪分子。县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和备案时涉及林地应征求林业部门意见;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民政、环保等部门在采矿采石、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涉及征占用林地应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地占用预规划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顿行动,深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集中、林地资源管理违法林地案件多的区域实地督查,对整改开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林地管理自查自纠加强督查,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附件:1.宁陕县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共性问题整改清单
2.宁陕县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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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共性问题整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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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牵头单位 |
负责单位 |
整改时限 |
1 |
违法项目多,有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占用林地项目 |
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清理并依法整顿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严格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进行任何开发建设活动。 |
县林业局 |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农水科技局 县交通局 县文广旅游局 皇保局 各镇政府 |
2017年9月5日前完成专项检查、今年底前整改到位。 |
2 |
林地管理距离“以图管地”还有较大差距 |
进一步核实林地“一张图”数据,与国土数据保持一致,县国土局依据林地“一张图”数据和国土数据审核确定地类属性。 |
县国土局 县林业局 |
各镇政府 |
2017年9月10日前启动数据分析对比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数据分析对比并建立“以图管地”长效机制。 |
3 |
设计单位设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严谨 |
加大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核实审批力度,对报告设计编制不实的设计单位依法惩处。 |
县林业局 |
各镇政府 各有关单位 |
2017年9月底前建立宁陕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核实审批制度,对违规企业提出惩处建议。 |
4 |
采伐证填写普遍不规范 |
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制版与填写规定》,对全县已经发出的林木采伐证进行审核纠正;建立宁陕县林木采伐许可网络审核系统,对2017年度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县级网络审核、乡镇制式打印、县镇电子存档,从机制上杜绝填写不规范、档案不完善的现象发生。 |
县林业局 |
各镇政府 |
2017年9月底前建成宁陕县林木采伐许可网络审核系统。 |
5 |
林农不按采伐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力度,增强林农持证规范合理采伐意识。 |
县林业局 |
各镇政府 |
从2017年9月初开始到2018年5月开展为期5个月的森林资源管理专项集中宣传整治活动。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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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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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地 |
项目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包抓 |
包抓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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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皇冠镇 南京坪村 |
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矿项目 |
超审核占用林地 |
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海拔1500米以上的矿区依法依规关停。 |
宁陕县皇冠 建材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宁西林业局 |
辛 力 |
县国土局 皇冠镇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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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皇冠镇 南京坪村 |
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皇冠镇南京沟方解石矿厂项目 |
超审核占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对海拔1500米以上的矿区依法依规关停。 |
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林业局 (县森林公安分局) |
卢益建 |
皇冠镇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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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皇冠镇 黄柏沟 |
宁陕县皇冠镇黄柏沟方解石矿工程开采项目 |
超审核占用林地 |
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不能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海拔1500米以上的矿区依法依规关停。 |
宁陕晟海矿业 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宁西林业局 |
辛 力 |
县国土局 县环保局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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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亩地镇 太山坝村 |
宁陕县旺中华石英矿厂项目 |
超审核占用林地 |
依法立案处理,县环保局、国土局依法撤销矿产、环评许可,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一律依法关停,限期恢复植被。 |
宁陕县旺中华石英矿厂 |
2017年9月20日前 |
宁西林业局 县环保局 |
辛 力 邓永康 |
四亩地镇政府县国土局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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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梅子镇 安坪村 |
引汉济渭三河口水利枢纽宁陕县筒车湾-大河坝库周交通复建工程 |
施工塌方占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补办占用手续或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
宁陕县移民局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移民局 |
蔺学美 |
梅子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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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口镇 冷水沟村 |
宁陕正河一带金矿详查项目 |
超审批占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
西安帝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卢益建 |
江口镇政府 县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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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皇冠镇南京坪村南京沟 |
吼平沟口粉厂加工车间项目 |
无任何审核(批)手续占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依法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
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卢益建 |
皇冠镇政府 县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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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皇冠镇南京坪村南京沟 |
吼平沟口修建办公生活区项目 |
无任何审核(批)手续占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对违规修建房屋进行拆除,并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
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国土局 |
杨继军 |
皇冠镇政府 县经贸局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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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皇冠镇 兴隆村 |
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 |
无任何审核(批)手续占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
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村委会 |
2017年9月20日前 |
皇冠镇政府 |
张 瑞 |
县农水科技局 县国土局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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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货街镇 蒿沟村 |
上若意境二期养老中心项目 |
超审核占 用林地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补办占用林地手续,无法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必须按照标准恢复林地植被。 |
宁陕县上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文广旅游局 |
吕宣强 |
广货街镇政府 蒿沟管委会办公室 县文广旅游局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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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四亩地镇、筒车湾镇、新场镇 |
西成客专牵引站东梁牵至铁索关牵段330千伏供电工程新建佛坪至东梁牵引站330千伏线路宁陕段 |
无证采 伐林木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前 |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卢益建 |
新场镇政府 四亩地镇政府筒车湾镇政府 县支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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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王镇 西沟村 |
宁陕县永前农林特产专业合作社 |
无证采 伐林木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违法责任单位及时恢复植被。 |
宁陕县永前农林特产专业合作社 |
2017年9月20日前 |
龙王镇政府 |
曾 科 |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
||||||||
13 |
梅子镇 生凤村 |
村民无证采伐 |
梅子镇生凤村村民熊清才、熊峰等6人无证采伐 |
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立案处理,责令责任人及时恢复植被。 |
熊清才等6人 |
2017年9月20日前 |
梅子镇政府 |
刘 琪 |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