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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12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8-10 15:05 成文日期: 2017-08-10 15:05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81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宁陕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陕西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安委〔2017〕10号),加快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通过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准确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坚持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前面、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1.评定风险等级。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安全风险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4个等级,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2.科学管控风险。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明确风险点、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施风险公示和分级管控。

3.完善基础数据。对已纳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企业,分行业建立风险点基础数据库、重大危险源台账,为安全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

4.全面整治隐患。建立健全以责任清单、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闭环管理和考核奖惩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隐患,有效治理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系统化、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初,基本实现县、镇和企业多层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二、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安排

各镇政府负责督促本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判定,确定本行业领域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内容的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各企业承担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可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及专家“会诊”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重点领域方面: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实施;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消防、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民爆运输和使用环节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建筑施工、城市道路及城市地下管廊、城镇燃气管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其他领域方面:如宾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医院、车站、大型集贸市场、城市垃圾堆场、地下空间、公园景区、玻璃幕墙、寄递物流等敏感地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方法步骤

1.确定试点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分管行业领域特点,重点企业和因素,确定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效果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

2.排查风险点。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有关企业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点、尾矿库下游居民区及重要建构筑物、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3.制定风险分级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确定的试点企业要总结经验做法,对试点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行论证、评估、完善和提升。在充分酝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发布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如上级省市主管部门已制定标准的,可参照执行)。

4.强化贯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确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后,参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制定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督促行业内企业贯彻落实。

5.突出重点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参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标准,建立行业内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和台账。

(二)时间安排

1.2017年8月1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1-2家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单位。

2.2017年10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试点企业风险点排查、评估工作,并建立风险点数据库和试点单位 “一图、两清单”。

3.2017年12月底前,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地区、按行业建立全面的风险点基础数据库、重大危险源台账和重大隐患治理台账。

4.2018年2月底前,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地区、按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全面建立“一图、两清单”。

6.2018年6月底前,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

(一)确定风险等级

各企业对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以及环境和安全影响),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根据各行业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将风险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4个等级,并绘制出“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

(二)明确管控措施

企业层面:要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要建立“两个清单”:一是管控责任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是管控措施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含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等)、物理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含应急管理)、教育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政府层面:要落实县、镇两个层面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一企一策”和“一地一策”,并进行动态化、差异化监管,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三)风险公告警示

企业层面:要公示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

政府层面: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公布应急处置方法,和应急设施设备存放地点,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四)排查消除隐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企业对标排查,部门对标执法。各企业要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县安监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必要时,报告县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加强应急管理

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防控职业病危害

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的重要工作,是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重要举措,要及时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以更强的组织保障、更大的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全员、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落实机构人员,加强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有效推动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逐级、逐岗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完善。

(四)加强信息化支撑作用

企业要抓紧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风险点、危险源的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始终处于可控状态,随时汇总上报风险点、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康市安全生产“三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支撑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五)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企业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树立、培育一批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标准,在本行业全面推广。以点带面,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七)严肃考核奖惩措施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的转变,县安委会将把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差错登记。建立情况通报、跟踪督办、工作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由于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镇、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并于8月22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邮箱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682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