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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12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7-16 10:30 成文日期: 2017-07-16 10:3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76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正值我县旅游旺季,游客及旅游车辆急剧增加,也是暴雨洪涝灾害易发期和生产经营活动高峰期,全县上下正在集中精力开展精准扶贫,奋力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场所的检查巡查,超前排查、超前治理和超前防范,落实安全生产和防汛责任制,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县正值主汛期,极端天气将进一步增多,区域性暴雨和强对流天气将同时出现,雷击、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多发,各镇各有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安排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有关规定,特别要重点落实好四项保障措施,即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和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各镇政府和派出所配合。一是强化路面管控治理。采取在重点区域和路段设立固定站点和流动巡查执法的形式,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对其他车辆随机抽查,切实消除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强制注销仍上路行驶的,必须依法予以暂扣、查扣和强制报废;对超速行驶、醉驾酒驾毒驾、无牌无证、遮挡和污损车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决不能讲情面、留余地。二是强化运输安全整顿。由交通局牵头,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通报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交通部门要会同旅游、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旅游客运车辆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旅游包车市场管理混乱、违法超范围运行、违法审批发放空白包车牌证等问题。对雇用无合法手续车辆的旅行社,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深入治理道路隐患。各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国道、县乡村道路及学校周边、景区景点道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崖沿河险段、桥涵等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危险路段和重大隐患底数,建立完善隐患数据库,落实整治措施和整治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车辆通行。

(四)夏季消防安全。一要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尤其是对未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控制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从严整改。二要抓好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县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以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项目为整治重点,对在建、改建、扩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棚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的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居民社区、地产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住宅楼每层不少于2具灭火器。三要全面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分类制定标准,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景点等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单位法人和重点人员培训演练,落实消防制度,完善配套设施,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三要重点强化对“九小”场所的监督整治。这些场所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且分布较散、不易监管,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镇、各有关行业部门要重点对“九小”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事故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筑施工安全。一要盯住源头抓整治。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制度,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工、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依法严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等问题。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将其清除出宁陕建筑市场。二要抓好重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涉及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项目,强化监管监控,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坚决纠正和整治违规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对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同时,夏季来临,高温酷热、大风暴雨等特殊气候条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敏感时期,要重点检查落实防疲劳、防滑坡、防泥石流、防坍塌、防冲毁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要盯住盲区盲点抓整治。当前一批追赶超越项目和脱贫移民搬迁项目集中开工建设,涉及水利工程、公路建设、农业设施、移民安置等领域,建设主体多元,施工现场又多不在城镇规划区,极易形成监管盲区。各镇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的工程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好施工现场安全排查整治。同时,私人建房是建筑安全隐患的重灾区,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各镇要全面排查私人建房的安全隐患,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全面进行整顿规范。

(六) 非煤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农水科技局等部门配合。逐一对非煤矿山进行检查,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从严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及习惯性违章、盲从性违章行为;大力推进尾矿库“头顶库”、“浆砌石库”整治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气象局配合。要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手续是否合法,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防雷、防静电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及个人,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

(八)旅游场所和景区安全。由县文广旅游局牵头,县交通局、交警大队配合。当前我县已进入旅游旺季和防汛防洪关键时期,各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必须对旅游企业和景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汛期值班和预警。漂流企业要加强对重点河段的监测,设立安全提示标示。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排查,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对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履行情况、各建设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当前正值主汛期,县农水科技、国土等部门要对重点工程建设、非煤矿山的弃渣堆放和地质灾害预防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采取可行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生产。

(十)民爆物品安全。由县公安局负责。要对民爆物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经有关部门建议关停的企业、工程项目、非煤矿山,不予审批火工材料,已审批的要迅速清收。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物品的非法行为。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检查。由相关部门和行业负责,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到不留盲点、死角,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不发生事故。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各县级领导要督促分管部门和包联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及时整改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做到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县安委会将对各镇和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抓落实、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严格实行问责和追责。对因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值守领导带班、交接班、应急值守记录制度,切实加强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出现险情,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做到科学、准确、高效应对和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凡不按照要求坚守值班岗位或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检查结束后,请各镇、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底前将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