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12年度渔塘生态清洁型示范小流域审计结果
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137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7-01-12 08:05 | 成文日期: | 2017-01-11 08:05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未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县审计局对县农水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宁陕县2012年渔塘生态清洁型示范小流域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2012年度渔塘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依据《陕西省水利厅、财政厅文件---陕水规计发[2012]451号文件投资计划通知》批准建设,以陕水保发[2013]70号及宁发改字[2013]11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地点为为宁陕县旱坝村、渔塘村(现关一村);计划总投资70.11万元。
二、审计结果
宁陕县2012年度渔塘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决算送审金额127,752.90元;审定金额为127,752.90元。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农水科技局采购的垃圾桶免费发放给旱坝村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代为发放农户。村委会在发放垃圾桶过程中,向村民所领取的每个垃圾桶收取十元,做为垃圾统一回收清运工资。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移送城关镇镇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