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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1442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2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237
  • 宁陕县财政局

    556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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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84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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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61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83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宁陕县环保局2017年环境违法企业处罚统计表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19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1-25 11:57 成文日期: 2018-01-05 09: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处罚的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备注

1

宁陕天河农业生态有限公司

天河农业生态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5万元。

 

2

油坊坪村辽宁饭店

未办理环评手续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1千元。

 

3

宁陕县皇冠镇曹家湾粉厂

堆存、装卸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未严格落实遮盖、封闭、围挡等措施,产生扬尘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2万元。

 

4

宁陕县东洋石业有限公司

加工厂含水废渣堆放在未做防渗处理的场地内,存在渗坑排放的现象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20万元。

 

5

陕西高速公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秦岭服务区分公司

污水处理站设备不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8941.25元。

 

6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陕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运营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8万元。

 

7

白河县兴达建筑有限公司

1、宁陕县新场至五龙地方公路建设碎石场项目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西河河道内的2个渗坑,渗坑未采取防渗漏措施;2、厂内成品砂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措施。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6万元。

 

8

宁陕县皇冠镇曹家湾粉厂

厂内原矿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措施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