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xxfbgdwxxgk/2018-021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2-02 14:33 | 成文日期: | 2018-02-02 14:33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环评公告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乐挚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15-6823373
通讯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陕西乐挚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矿泉水项目 |
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铁桥组 |
陕西乐挚矿泉水有限公司 |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00m2,总建筑面积9000m2,拟设3条瓶装矿泉水生产线,年产规模为35万吨矿泉水,主要建设1栋生产厂房及1栋成品库房。
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 环保投资22.5万元, 占总投资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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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附件:陕西乐挚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矿泉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