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宁陕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正风肃纪不停步、惩腐肃贪不松劲,早谋划、早部署,着重掌握“节点”、严格把好“关口”,进一步提升全县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把好“入口关”。信访举报由信访室统一受理,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办理。接收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件,做好拆封、下载、阅读、贴码、登记等工作,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件,录入信访举报平台后填制《重要信访拟办单》,由信访室按程序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批,并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径送件按照“不交流、不讨论、不登录、即收即送”的要求办理;移送件按程序呈送领导阅示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转送件将转办函附原信以机要方式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要结果件以公函附信访原件予以交办,承办单位一般应在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报告结果。
二是把好“审核关”。在线索管理环节,案管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登记,集体研判,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线索处置方式和相应的处置标准进行处置,一般原则要求“零”暂存。在初步核实环节,初核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对需要进行初步核实的案件线索,承办部门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拟定《初核方案》,经分管常委审阅后,报分管副书记批准。在立案审查环节,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立案审查必须经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务会决定。在移送审理环节,审查报告需经主要领导审签,移送材料必须立卷装订,经分管案件副书记签署同意移送意见后,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三是把好“出口关”。初核结束撰写初核报告,报送分管常委、副书记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立案审查案件由审理室审理后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形成审理报告,提请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务会审定,需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相关要求执行,根据会议决议起草处分决定,并报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和主要领导签发。
四是把好“落实关”。对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执纪审查事项,由分管常委牵头落实,核查组负责按照程序办理,及时制作相关纪检监察文书,确保处分结果、监察决定执行到位。
五是把好“安全关”。凡是立案案件的谈话审查一律在谈话室进行,谈话室利用要做到规范、合理、高效、安全。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牢记办案再多,成绩再大,一旦出了安全事故,一切都是零的理念,做到从被调查人员进入谈话场所到离开谈话场所,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好“手递手”。
六是把好“纪律关”。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者严惩不贷,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