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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管网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xxfbgdwxxgk/2018-022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2-08 10:04 成文日期: 2018-02-08 10:0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江口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管网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6〕18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江口镇江镇村、新庄村。

2.2工程规模:日处理生活污水800吨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

2.3计划工期: 150天 。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1674.22万元。

2.6标段划分: 污水处理厂厂区(含连接厂区的葡萄架片区管网)为第一标段 ;管网部分江口集镇规划区内(南至白家嘴电站水坝)为第三标段,规划区之外为第二标段 。

2.7项目编号: SCZD2018-ZB-275/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第二、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宁陕县国开行贷款项目在建设资金、工期、质量方面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8年 2月8日至2018年 2 月13 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检察院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函。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 系 人:魏小旖、程燕       电    话: 029—88497916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