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2017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的报告
索引号: | zfbmzfb/2018-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2-08 13:10 | 成文日期: | 2018-02-08 13:15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我县《2017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
2017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建立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确保了全县各镇、各部门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对我县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现就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7〕36号)精神,作为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政策基础和实施依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局组成的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明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为牵头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了联络人,分别承担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工作成效
(一)完善政府守信机制。公开承诺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制定任务书、确定时间表,限时办结、按期兑现,不说空话。坚持重点工作月安排、季点评、半年预考、年终考核制度,实行跟踪督办、预警催办、现场交办,倒逼落实,年初进行的公开承诺219项任务基本完成。对包抓重点项目的28个责任部门首次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广场大屏幕上进行公开承诺,确保重点项目有效落实和顺利推进。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已制定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早谋划2018年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点,提出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把落实审查报告制度和监督问责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为我县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定好基调、定好方向。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
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之一,研究制定具体的督促检查方案,不定期督查、年底考核。
现将我县《2017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2017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建立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确保了全县各镇、各部门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对我县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现就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7〕36号)精神,作为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政策基础和实施依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局组成的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明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为牵头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了联络人,分别承担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工作成效
(一)完善政府守信机制。公开承诺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制定任务书、确定时间表,限时办结、按期兑现,不说空话。坚持重点工作月安排、季点评、半年预考、年终考核制度,实行跟踪督办、预警催办、现场交办,倒逼落实,年初进行的公开承诺219项任务基本完成。对包抓重点项目的28个责任部门首次在电视台、政府网站、广场大屏幕上进行公开承诺,确保重点项目有效落实和顺利推进。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安政发〔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已制定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早谋划2018年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点,提出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把落实审查报告制度和监督问责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为我县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定好基调、定好方向。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
三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之一,研究制定具体的督促检查方案,不定期督查、年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