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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zfbmjtj/2018-0006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2-26 11:15 成文日期: 2017-08-28 00:00
发布文号: 宁教体发〔2017〕78号 公开目录: 教育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巩固教育创建成果,提升义务教育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着眼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着力构建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抓手,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解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均等的就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规范招生秩序,完善管理措施和办法,提高教育普及程度。
    二、主要任务
    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划片就近入学,实现全县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
    (一)严格按学区划分入学。各中小学要依据《宁陕县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规划实施方案》(宁教体发〔2010〕124号)精神,严格审核,在各自规定的学区范围内,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不得随意招收学区外学生。
    (二)新生招生年龄界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学籍管理规定以及省市文件规定,2017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必须为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初中入学学生为2017年小学毕业学生。
    (三)健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深入推进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三区一体化”学区制管理改革,通过实施资源整合、骨干教师交流轮岗等多种途径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问题。
    (四)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安康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实施办法》(安教发〔2011〕12号)、《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发〔2014〕100号)要求执行,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各校要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均等的入学机会。
    (五)重视特殊群体入学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和结对帮扶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营养等需求,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军人子女入学优抚政策,严格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县局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按要求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校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和配合工作。
    (六)强化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明确,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其主要功能是记录,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各校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杜绝出现“只招学生,不管学籍”、“空挂学籍”等现象。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尽快为学生新建学籍。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可以先建立临时学籍号,待取得真实可用的身份证号并通过认证后,获得正式学籍号。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各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原则上在9月份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切实抓好保学控辍工作。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季度考核点评的重要内容,各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管理人员、所有教职工和家长或监护人保学控辍职责,齐抓共管。重点抓好初中阶段保学控辍工作,密切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重点监测对象,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控辍的工作力度,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台帐,落实失学、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认真落实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少年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辖区“贫困户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教育扶贫考核评估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不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后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各中小学要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巩固教育创建成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抓好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以深入推进实施“全面改薄”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凡安排有项目建设的学校,要加强工程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争取早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办好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县直学校入学压力。
    (三)坚持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各校要结合实际,在起始年级实行均衡编班,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将招生工作政策、入学程序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政策宣传,严明工作纪律。各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倡导科学教育理念,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校要畅通举报渠道,将县局设立的招生举报电话:0915—6826516对外公布。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县局将认真进行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通报,严肃执纪问责。
    请各中小学于9月15日前将招生入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新生计划数、实际招录数、随迁子女入学人数等基本情况和免试就近入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报教育股。
    联 系 人:苟玉强    
    邮    箱:nsjyg516@163.com
    联系电话:0915-682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