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253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601
  • 宁陕县财政局

    529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4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952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58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49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67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07
  • 宁陕县民政局

    1338

宁陕县林业局

索引号: zfbmlyj/2018-000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03-21 14:47 成文日期: 2018-03-21 14:47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37号)和宁陕县财政局(宁财办预〔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局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布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 市、县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及有关林业、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蚕种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组织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应由中、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半专业化森林扑火队伍的扑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7、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区综合开发。

8、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保障、金融支持、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支持林业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9、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和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绿化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20万株,中幼林抚育2万亩,经济林特园丰产管理10万亩

2、新建特色干果经济林1.5万亩,发展林下种养大户50户,干果种植大户80户,抓好林业园区建设,建成5个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3、创建市级重点园区 1 个、新建县级园区10个。

4、严控森林资源消耗,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2‰以下,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 4.8 ‰以内。

5、全面落实240.73万亩天然林的管护责任,进一步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林地资源安全。

6.切实加强全县19.41万亩退耕还林管护和退耕地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监管和林权证发放工作。

7.加强古树名木普查和管理,实行挂牌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保护,加快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建设进度。

8.完成林权配套改革工作任务,促进和规范林地流转,全面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抓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完成公益林区划界定,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9.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保护森林资源。

10.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县林业局为县级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有下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9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名,遗属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我单位年末国有资产513.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6.52万元,无形资产7.38万元。

单位拥有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2245平方米,无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48.28万元,比上年增加30.64万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工资福利及公务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48.28万元,比上年增加30.64万元,

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工资福利及公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48.28万元,比上年增加30.64万元,

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工资福利及公务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基本支出233.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6.97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原因为有退休人员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林业事业机构116.3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6万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5万元,原因为本年增加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基本支出23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67万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8.8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7万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公务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原因为遗属减少一人,生活补助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5万元,原因为本年增加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预算4.32万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公务费支出,会议费、公车购置和因公出国暂未预算,培训费预算0.8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原因为有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培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42.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99万元,原因为有人员调入增加了公务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64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99.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710.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陕县林业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林业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