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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镇高桥安置社区土方及房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2018-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4-03 16:02 成文日期: 2018-04-03 16:0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江口镇高桥安置社区土方及房建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7〕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江口镇高桥村。

2.2工程规模:12000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21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1900万元。

2.6标段划分: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提供两名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两名安全员其中一名需具有C3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其他要求:无。

4、资格审查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8年 4 月 4 日至2018年 4月 1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兴科金地A栋505)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且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提供两名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两名安全员其中一名需具有C3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职称证书等证件;需提供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未受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处罚承诺书等原件。上述所有资料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科金地A栋505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915-3222662  



 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