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 2017 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索引号: | zfbmczj/2018-001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2-26 11:32 | 成文日期: | 2018-02-26 00: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 〔2017〕40号 )和《宁陕县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办监 〔2017〕1号 )要求和部署,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根据“双随机”抽查结果,对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陕县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宁陕县工商业联合会、宁陕县党校、宁陕县第二幼儿园五家单位的2016年度会计基础工作、预算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财政财务收支核算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 自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单位对于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普遍高度重视,思想认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被检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支出报销凭证存在附件不全或审核不严的问题 ;二是部分单位存在“3+1”财务审批制度坚持的不够好的问题; 三是是报销差旅费不能严格按照《宁陕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还存在无出差审批手续报销差旅费和多报差旅费的问题 ;四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和“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五是部分单位有滞留罚没收入的问题;六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进行账务调整的问题;七是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八是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在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下达了处理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宁陕县财政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