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严把“四关”确保信访举报件“零拖延”“零遗漏”“零暂存”
作者:
肖仕莹 陈丹萍
来源:
宁陕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18-04-1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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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深化信访“1234”工作法,实行信访举报工作从受理到办结全程跟踪、留痕式管理,确保每件信访举报件“零拖延”“零遗漏” “零暂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3月,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举报35件(次),分流转交办35件,已办结15件。
一是严把信访受理精准识别关。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制度,所有室部收到信访举报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受理。每周召开由分管副书记主持的信件集体识别会议,经识别为业务内的信件,信访室及时登记编号录入信访举报系统并提出拟办意见,交主管、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转送承办部门。经识别为业务外的信件,由信访室及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是严把信件交办封闭运行关。对转交办的信件实行封闭式运行、痕迹化管理。信访室将转交办的信件密封好,通过电话或QQ、微信方式通知承办单位派员领取。转交办信件实行痕迹化管理,信访室将转交办字号、承办单位在《信访举报件移送转送登记簿》上登记,承办单位领取人在该转交办的信件登记栏内签字领取,确保信件转交办环节不泄密,不遗失,信件流向有迹可查。
三是严把信访督办及时跟进关。信访室需动态掌握承办单位信件的办理进度和情况,对自办的、转办的限定1个月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1个月内办结的,需书面申请延期,经县纪委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同时,定期对信件集中“会诊”,对上级交办、实名举报等重要信件开展督办工作,信件办理时效显著提升。
四是严把信访办结报前预审关。对转交办的信件,实行办结前的报前预审。信访室经预审,填写《预审反馈表》,详细记录需补充核查的事项,经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批后,责令承办单位补充调查,直至预审通过。经预审通过的信件,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报信访室,再由信访室报主要领导审核结案,最后将办理结果录入信访系统,确保每个信件办理情况全程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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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纪委监察局责任编辑:左天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