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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十三五”期间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2018-004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5-30 11:30 成文日期: 2018-05-30 11:3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49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十三五”期间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宁陕县“十三五”期间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全县“十三五”期间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移民搬迁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126号)和《市国土局关于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面积台账建立、拆除复垦工作规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安国土资发〔2018〕5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中省移民搬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占新腾旧,一户一宅”,“ 两灾户”(洪灾、地灾)“即搬即拆”和易地扶贫搬迁户过渡期不超过3年的腾退复垦政策要求,全面加快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及指标交易,切实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用地需求。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省市下达我县8246户3343.5亩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300亩。
    三、工作内容
    (一)前期摸底调查。每年1~2月,县搬迁办将省市下达我县的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任务根据各镇搬迁户比例分解到各镇,由各镇组织力量逐户开展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摸底调查,将任务落实到户,并登记汇总上报至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综合考虑腾退复垦时序、区域、难易程度、工程施工周期等因素,围绕腾退复垦任务,组织开展旧宅基地腾退拆除复垦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分类台账,编制年度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二)外业实地调查。每年3~4月,县搬迁办根据年度腾退复垦计划,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会同镇村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重点调查房屋结构及面积、院坝类型及面积、附属设施数量及面积、交通条件、客土运距、拆除方式等,填写《宁陕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调查表》(见附件),并拍摄能反映房屋和院坝近景、远景、利用现状等情况的实地照片。外业调查结束后,汇总整理资料,并与数据库进行套合,统计待拆旧复垦面积。
    (三)建立台账。每年5月前,各镇在摸排落实的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底数基础上,认真核实,据实统计,如实填报,分类建立健全易地搬迁户、同步搬迁户、未在规划图版之内的搬迁户等腾退复垦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腾退户基本情况、旧宅基地图版位置、腾退宅基地面积、腾退房屋面积、门前道路等基础设施情况。
    (四)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每年5月,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根据外业实地调查成果,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开展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县搬迁办组织专家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修改完善,确定规划设计最终成果。
    (五)组织实施。每年6~8月,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由各镇政府组织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腾退复垦要严格按照“一个项目区,一个项目主体、一个项目法人”原则,以各镇为单位将零散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地块打包成复垦项目并申请立项;要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终结制等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六)竣工验收。每年9~10月,各镇政府对工程竣工后的内业资料和工程现场进行核实确定,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相关要求,完善项目外业成果和内业资料,提请县国土资源局(县搬迁办)进行初验,并根据初验意见整改后,申请市国土局正式验收。
    (七)项目报备。每年11~12月,将正式验收结果报省国土厅备案,接受省级抽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宁陕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红丹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文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国土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农水科技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扶贫局局长
             县搬迁办主任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搬迁办),由县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搬迁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腾退复垦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工作配合。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腾退复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县财政局要多渠道筹措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及时编制支出预算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顺利进行;县发改局要切实做好腾退复垦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县国土局(搬迁办)负责腾退复垦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组织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负责前期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组织实施拆除复垦、加强腾退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群众解释等工作;县扶贫、审计、农水科技、林业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旧宅基地腾退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各镇土地腾退复垦工作纳入到移民搬迁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月统计、季督查、年考核和跨年度验收“四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