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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的消费通告

索引号: zfbmscjdglj/2018-0013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6-07 09:30 成文日期: 2018-06-07 09: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近期,有外地流动摊贩在我县市场上销售“伟哥”等壮阳类产品,甚至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宣传为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功效的药品,此类产品均是冒用某些已注册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非法将主要成分含“西地那非”的“伟哥”掺入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制成宣称具有壮阳作用的产品。

“西地那非”为处方药,其不良反应包括头痛、眼花、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症状;若与硝酸甘油同时服用,会造成血压叠加下降;可导致掩盖心血管疾病,急性青光眼和加重梗阻性睡眠呼吸暂停。误服或不当使用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和威胁,因此,该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宁陕县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家从来未批准过壮阳药和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或保健食品时,要理性消费,不要购买宣称具有壮阳及改善性功能的产品,谨防上当受骗。如患有相关疾病应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相应药品。同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所购产品进行识别:一是认真查阅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药品外包装标示有“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 格式的国药准字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外包装标示有“国食健字G(国产)或J(进口)+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格式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普通食品外包装标示有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码。二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经过批准注册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名单。如发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31举报。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