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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6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的通报

索引号: zfbmzfb/2018-006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7-05 08:51 成文日期: 2018-07-03 00:00
发布文号: 督查通报〔2018〕第十八期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督查通报第18期

根据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6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通报如下。

一、开展二季度重点项目督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完成情况:二季度重点项目督查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尚未进行。

承诺时限:7月20日前与追赶超越问题整改督查同时开展。

二、做好12户“五上”企业申报入统工作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完成情况:已培育申报“五上”企业3户(秦杨商贸、陕西淑群建筑有限公司、宁陕县龙泉建筑有限公司),正在培育申报9户。

承诺时限:7月5日前完成资料申报。

三、完成县域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和道路建设,启动园区绿化和污水处理建设

责任单位:县域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情况:县域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和道路建设已完成。

污水处理厂正在施工,计划7月底前建成。园区绿化已完成招标,待路灯安装完成后启动。

承诺时限:7月底前启动建设园区绿化工程,10月底前完成。

四、启动老街棚户区改造和长安河景观廊桥及人行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老街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已启动,正在进行施工通道实物登记工作;长安河景观廊桥及人行系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承诺时限:7月底前启动长安河景观廊桥及人行系统建设招标;8月底前开工改造老街棚户区。

五、完成旅游接待服务中心招标工作  

责任单位:县旅发委

完成情况:招标公告已于6月22日发布。

承诺时限:7月12日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

对于以上未完成事项,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落实。对不按要求和进度落实的,将依据《差错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差错登记。


宁陕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