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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函〔2018〕29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周玉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非贫困村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一项任务,就是进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改善。我县是贫困县,不仅要对贫困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对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提高和完善,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同步达到贫困县退出的标准和要求。因为非贫困村是按照贫困村的判别和认定标准确定的,但对道路等基础设施,仍有建设或提升、完善的需求。对此,我局在安排公路交通项目建设时,既要优先考虑和安排贫困村,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同步考虑和安排非贫困村的道路建设、提高和完善。更在制定项目建设计划、资金投入上,对非贫困村既要按照贫困村提出的标准和实际需求,安排项目和资金,从而确保2020年贫困县如期退出。同时,还要按照我县交通建设发展的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全县的交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的进行安排、申报争取和建设,以保证全县交通建设的整体平衡和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