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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函〔2018〕32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苏延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汉高速部分路段设计不合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汉高速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所辖的高速公路的一段,其产权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其运营、维护和管理权利和责任,由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所辖的西汉分公司负责。您所提出的部分路段设计十分不合理,严重影响宁陕县对外形象,建议有关部门加以解决问题,因其产权和运营、维护和管理权利和责任,均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及其所辖的西汉分公司,地方政府和我局仅为按属地予以协调和配合。对您所提出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和我局已有所了解,并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及其所辖的西汉分公司予以反馈和提出,要求其对陡坡、急弯、视距不良、高边坡、隧道进出口及大中桥梁等事故多发和特殊路段及设计不合理路段,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治处理,从而创造和达到行车更安全、通行更顺畅、环境更优美、形象更美好的效果。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