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函〔2018〕58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复函
宋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边远地方道路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于养护体制改革前,全县县、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由省公路局(地方道路管理处)拨付,村组道路日常养护没有纳入列养范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体质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6〕72号)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07〕23号)文件精神,2008年全国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后,交给地方政府负责列养,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由县政府县财政预算拨付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考核兑现给各镇人民政府,由各镇负责落实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2018年改革后,由县政府核准县、乡、村及公路列养总里程是653.758公里,县财政预算日常养护经费是243万元。改革后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中央提出精准扶贫,先后实施了脱贫攻坚路。截至目前,县、乡、村及公路总里程是1224.008公里,从2008年到2018年全县新修农村公路是570.25公里,而新增的570.25公公里乡、村公路县政府及县财政局没有纳入列养范畴。我局于2017年6月5日以宁公字〔2017〕15号文件及2018年5月4日以宁公字〔2018〕13号文件向县政府及县财政局请示对新增的570.25公里乡、村公路进行列养,每公里每年按2000元预算,570.25公里应增加日常养护经费为114.05万元,待政府批复核准日常养护经费后,我局立即安排列养新修的570.25公里乡、村公路。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刘成本 联系电话:1320915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