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宁交函〔2018〕61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海棠园村干柿垭至箩筐岩组级公路5公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情况,我们也非常关切。若有项目来源,我局积极申报项目,待项目下达,立即实施该项目。从而进一步完善海棠园村公路路网结构,同时促进海棠园村经济发展与脱贫摘帽,方便避灾、救灾工作开展。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等待时机,逐年逐步完善我县公路路网结构等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罗习勇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