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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函〔2018〕67号 签发人:廖德谦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09号建议的复函
何承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江口集镇垃圾场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村公路硬化项目,尚有少部分村级公路未能实施硬化。垃圾场公路因不在通村水泥路范围之列,一直无项目计划来源。但从2010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暂不实施。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分期分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等待时机,逐年逐步完善我县通村水泥路后续或延伸及通组公路硬化等建设项目。我们已将江口集镇至垃圾处理场道路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并将该路列入宁陕县“十三五”脱贫攻坚交通路网规划,若有项目来源,先积极处理完善路基工程,再进一步实施硬化。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贾顺尧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