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zfb/2018-012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2-08 10:04 | 成文日期: | 2018-02-0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20号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通知》(安节办发〔2018〕3号)要求,现就报送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教科文卫体及其他,自收自支除外)和社会团体组织。
二、报送内容
1.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综1表)。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综2表)
3.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综3表)。(县级各单位有中心机房的报送)
三、报送时间
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2日。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统计范围全面、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绝不允许瞒报、漏报、错报、虚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严把数据质量,参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内容和方法(详见附件2、附件3),认真开展数据会审,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匹配性,进一步补充缺失数据,修正错误数据,核实异常数据,核算节能指标。
3.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本系统所有公共机构2017年全年各项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北门门房),报送时附电子版。
联系人:张海中 联系电话:6828656
附件:1 .宁陕县2017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表
2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内容和 方法
3 . 填报说明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