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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18〕63号 签发人:段多铭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复函
秦长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扶贫系统干部扶贫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文件规定“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基本条件,健全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除国务院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综上所述,特殊岗位津贴由国家统一制定并实施,目前国家还没有设立扶贫津贴这个项目,因此您提出落实扶贫系统干部扶贫津贴的建议,目前尚无法解决。
诚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罗文学 联系电话:6821729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