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zfbmzfb/2018-012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6-10 09:52 | 成文日期: | 2018-06-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8〕71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5月13日20时10分左右,白河县冷水镇水坪村316国道k1770+470米处公路内侧发生一起山体崩塌,造成一栋民房掩埋,致4人死亡,1人受伤,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白河县冷水镇“5.13”突发地质灾害的惨痛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始终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坚决按照省市县总体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镇、村(社区)和群测群防监测员,确保防灾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量,夯实群测群防体系,做到信息畅通,遇突发强降水,出现灾险情时要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在第一时间提前撤离居住在危险地带的群众。
二、要夯实责任迅速开展隐患再排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34号)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按照“排查到点、不留死角”的原则,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村民削坡建房、非煤矿山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防止排查工作走过场。各镇要对所辖区域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隐患开展排查,对居民、村民自建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地灾隐患点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降雨期间做到24小时密切监测,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控。排查工作结束后,各镇要及时将本次排查情况报县防滑办汇总,由县防滑办报市地灾办。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发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并具体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公路交通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县公路段负责对210国道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县农水科技局负责组织对全县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并对洪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全县集镇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重点检查城乡建设项目有无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的防灾意识,落实防治措施,坚决防止工程建设中的次生灾害;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对全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县发改局要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本次排查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系统灾害成因特点,全面进行灾害隐患排查,通过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制定预案,细化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抢撤预案,加强预警监测和应急演练,县国土、气象、防汛部门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提高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精准监测预警、防灾减灾避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严明纪律强化应急值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车辆“三落实”,确保信息畅通。坚持险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对脱岗缺岗的单位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县纪委监委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6月7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