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口镇新庄安置社区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 zfbmzfb/2018-012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7-18 15:51 | 成文日期: | 2018-07-18 15: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江口镇新庄安置社区挡土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均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地 址:宁陕县县城
联 系 人:方裕清
联系电话:0915-6821310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505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联系电话:0915-3222662
三、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镇新庄安置社区挡土墙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XXC-2018-7-13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江口西关新庄安置社区室外挡土墙为江口镇新庄安置社区围护挡土墙,主要包括室外挡土墙工程。
项目用途:江口镇新庄安置社区室外围挡。
采购预算:310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具备本采购项目的以下专项资质要求:
4-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
4-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料和证件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采用左侧胶装方式)。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售价及方式:
1、时间期限: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
8:00-12:00,14:00-18:00(工作时间)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505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9:30
2、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泰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2、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915-3222662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