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10:45

编号:043

关于狮子坝村四组八千亩土地复垦的建议

狮子坝村四组原有水田100多亩,因2003年8.29洪灾水毁一空,面目全非,村组财力有限,无法实施复垦,特建议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实施复垦,为整村脱贫摘帽打好基础。

代表姓名:周从财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狮子坝村村民


宁国土函字〔2018〕124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复函


周从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狮子坝村四组八千亩土地复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5月2日,经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狮子坝村四组原有水田80余亩,地类现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研究,将该项目列入2018年土地复垦计划,待项目立项批复后,我局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毛征秦           联系电话:1370025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