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10:51

编号:147

案由:关于老庄村土地复垦的建议

案据:老庄村地处旬河上游,全村总人口643人,2002年“6.9”洪灾后,全村实有耕地面积不足300亩、人均不到0.5亩,群众对 土地复垦项目的期望较大。该村跃进、老庄、岩湾三组均有可恢复土地面积80亩。

解决方案:今年完成土地复垦80亩。

代表姓名:阮联进


宁国土函字〔2018〕120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复函


阮联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庄村土地复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5月3日,经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老庄村阳坡组吴家门前150米护田河堤、岩湾组阴坡土地复垦20亩,地类现状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其它地块均不符合项目要求。经研究,将该项目列入2019年土地复垦计划,待项目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我局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和实施。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毛征秦           联系电话:1370025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