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zfb/2018-013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6-09 08:57 | 成文日期: | 2018-06-0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57号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安节办发〔2018〕6号)要求,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为全县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县低碳日,现将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县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三五”提出的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照明、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八项行动,切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通过举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电子屏、宣传栏、报刊等宣传阵地,对能源资源形势、基本国情、节水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技术和知识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节能工作中来,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践行节能行动。
(二)开展绿色办公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大力推广使用办公电子化、无纸化系统,倡导不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减少电脑、打印机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减少电梯使用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行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和办理公务,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降耗。
(三)开展新能源汽车宣传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及节能产品的优惠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及群众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认知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及节能新产品。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宣传活动。为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各公共机构尤其是重点用能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普及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大家从日常小事开始,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共同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让垃圾分类从口号变为习惯。
(五)制作印发节能节水宣传画。
各单位要及时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在办公区、公共场所以及职工食堂、住宅区宣传,提高干部职工节电节水、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六)利用多种载体集中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节能宣传。同时,各单位要以节约型示范单位、节水型示范单位为基础,研究建立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 加强领导。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要制定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图片、资料的整理和经验总结推广,6月19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及活动图片资料报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遴选部分信息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
(联系人:张海中 6828656 494743442@qq.com)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