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报道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员管理的函
索引号: | zfbmzfb/2018-01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23 15:20 | 成文日期: | 2018-06-2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8〕74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员管理,提高政务报道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增强政务报道的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报道内容与范围
1.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由县政府信息办负责报道。中、省、市厅级以上领导到我县视察、调研、指导工作,以及县上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到各镇、各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办负责报道,各单位配合。如因县政府信息办人员紧缺而不能参与报道,由相应单位信息员负责报道。
2.省、市领导到我县调研、督导某一专项工作,以及县上其他县级领导到各镇、各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由相应单位信息员负责报道。
二、政务报道要求
1.内容要准确可靠,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文字简练,不讲空话、套话,通俗易懂。
2.图片要注重效果,人物、场景自然和谐,与主题联系紧密。
3.报送要讲求时效性。原则上当天的政务活动当天报道。信息员稿子写好后,立即送审,并报送至政府网站后台,县政府网站编辑第一时间审核发布。
4.送审要严格执行签发制度。报道内容需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签发,因信息提供和报道失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5.信息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政务报道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协调能力。
各镇、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员如有变动或调整,要及时与县政府信息办联系,使双方信息保持一致,共同做好政务报道工作。(联系人:向征阳,联系电话:0915-6823356。)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