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25号
案由:2016年11月,县政府收到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邀请函,倡议我县积极响应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6部门关于“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语音提示桩爱心捐赠活动,旨在号召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城市交通安全,通过发动社会爱心力量捐款,统一购买,免费交给各级交警部门安装使用,服务大众,营造文明、安全、有序地出行秩序。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郑县长、吴县长亲自批示由县妇联负责爱心募捐6套(每套价格4800元,每条斑马线需要2套才符合安装标准)交通语音提示桩用于我县。经过县妇联多方发动,县邮政、移动、电信、三星宾馆和物资公司等爱心企业纷纷支持捐赠了爱心,顺利完成了募捐任务。后续安装、管理和使用事宜由县交警大队接力完成。2017年5月,6套交通语音提示桩已到达宁陕县交警大队,经测算,需2万多元安装费用。为此,经费缺口问题县交警大队多次呈报县政府,目前还未解决,语音提示桩便一直没有安装到位。据悉,语音提示桩和红绿灯是配套设施,我县住建局负责实施的红绿灯工程虽已安装但还未交付交警大队管理使用。因此,交警大队面临上述两方面原因无法完成后续事宜。同时,捐赠企业也高度关注此事,经常在询问。
建议:1.县政府尽快解决经费问题;2.县住建局尽快完成红绿灯工程的后续工作,早日交付县交警大队使用。3.县交警大队积极联系沟通,尽快完成交通语音提示桩的安装事宜,让爱心企业的善行善举不付诸东流。
委员姓名:周红艳
复函:
宁公函〔2018〕15号 签发人:邓祖恒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周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交通语音提示桩安装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5月,六套交通语音提示桩已送达交警大队,交警大队于2017年已向县政府申请安装经费,但目前未能解决。
为尽快使语音提示桩及时安装投入使用,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垫付安装资金先行安装使用。目前,语音提示桩已全部安装到位,进入调试阶段,待红绿灯工程交付后,即可一并投入使用。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公安工作做得更好。
宁陕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徐志刚 联系电话:1330915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