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57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5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5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9801
  • 宁陕县财政局

    69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4308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406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2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796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124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118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677
  • 宁陕县民政局

    1455

宁陕县2018财政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公开招选公告

索引号: zfbmczj/2018-01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7-27 16:50 成文日期: 2018-07-27 16:5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宁陕县政府采购项目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拟对宁陕县2018财政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2018财政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招选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F)2018-016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财政局

地址:宁陕县行政小区         电话:133246565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对宁陕县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最高限价评审(含咨询)。

项目性质:代理服务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三方协议确定)

六、资金预算:入选宁陕县2018财政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库的供应商就某一具体项目做代理服务时,与委托单位和宁陕县财政局共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支付代理佣金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咨询及造价中介服务代理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宁陕县政府采购项目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相关政策规定;

4、自觉接受宁陕县财政局的依法监督;

5、遵守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和职业操守;

6、出具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公平、规范,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必须真实);

7、服务车程3个小时之内(以公司的办公地址到宁陕县城的距离测算);

8、具有乙级(含)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机构内部咨询造价专业人员注册类职业资格不少于3人(以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9、三年内工程造价业绩单个项目3000万元以上不少于3个;

10、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选招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8年7月27日—8月2日17:00 时止(上班时间)。

2、发放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资料费:文件资料费500元,发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资质审查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时。

2、审查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

3、会议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打印基础信息页面(加盖公章)、②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3、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执行省上价格折扣采购政策规定。

4、潜在供应商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5、宁陕县2018财政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库招选名额10-20名。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玲         联系方式:1332465658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2677010104000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