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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度宁陕县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 /2018-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8-01 17:00 成文日期: 2018-08-01 17: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宁陕县人民政府、宁陕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2018年度宁陕县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初步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8月7日15:20(星期二)

二、听证会地点:宁陕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关于2018年度宁陕县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初步成果的听证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1.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五、相关要求

1.邀请县政府法制办代表一名,邀请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物价局、统计局、交通局、林业局、农水科技局代表各一名,邀请城关镇、广货街镇、皇冠镇、筒车湾镇、龙王镇镇代表、群众代表各一名,邀请用地企业代表四名。请上述邀请单位于8月3日前将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推选名单及其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书面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余盼盼,联系电话:0915-6822676。

2.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代表应当广泛收集本单位、当地群众、企业对2018年度宁陕县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成果的相关意见,了解当地经济发展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相关政策,关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听证会代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参加听证会,如实反映客观实际。

特此公告!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