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64
案由:关于沙洛村安沟组和原架子沟村建设移动通讯基站的建议
案据:广货街镇沙洛村安沟组、黄金组、前进组、同心组、同意组不通手机信号,只有部 分信号,用的是邻县柞水县的信号,对老百姓日常生活及其不便利。
解决方案:县相关部门协调,建设通讯基站,确保当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代表姓名:夏德慧(15029789117)
宁陕联通函〔2018〕23号 签发人:赵广利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复函
夏德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沙洛村安沟组和原架子沟村建设移动通讯基站的建议
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司在2018年尚无投资计划。
望理解!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陕县分公司
2018年7月4日
联系人:朱军 联系电话:1860915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