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索引号: | zfbmzjj/2018-006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8-03 15:45 | 成文日期: | 2018-08-03 15: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RJZB2018-ZC-162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312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楼601室
联系方式:029-8881575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宁陕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性质:国开行贷款、财政资金
设计周期:30日历日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采购预算:人民币23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八、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时止(每日9:00-12:00,14:00-
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01室。
3、售价: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5:00时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5:00时
3、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01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宁陕县人民政府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董兴卓 刘静静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81575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城路支行
账号:6140115800005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