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5794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5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5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9951
  • 宁陕县财政局

    705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4410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4107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31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817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14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133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689
  • 宁陕县民政局

    1455

关于2018年7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的通报

索引号: zfbmzfb/2018-013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8-03 16:16 成文日期: 2018-08-02 00:00
发布文号: 督查通报第23期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7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通报如下。

一、7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6项)

1.完成7户“五上”企业申报入统,秦岭山泉水厂二期征地并开工建设,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装修,企业入驻。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国土局,广货街镇政府

完成情况:已完成2户“五上”企业申报入统工作(宁陕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陕县秦杨商贸有限公司);秦岭山泉水厂二期征地已完成15亩,尚未开工建设;县级电商运营中心装修设计已完成,尚未启动装修。

承诺时限:8月底前完成秦岭山泉二期项目征地,9月底前开工建设;9月底前按进度完成“五上”企业申报、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装修及企业入驻。

2.艾班卓魔芋深加工厂房主体完工。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情况:艾班卓魔芋深加工项目正在进行厂房钢结构施工。

承诺时限:11月底前完成厂房主体建设。

3.完成迎宾大道提升改造招投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迎宾大道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已确定,即将发布招标公告。

承诺时限:8月底前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

4.宁陕碧桂园蜂箱厂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完成情况:碧桂园蜂箱厂已确定厂址(八亩小学),并组织企业人员外出学习,暂未开工建设。

承诺时限:待企业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

5.完成县中医院施工图及初步设计招标。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完成情况:县中医院施工图招标工作已启动;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审定,初步设计招标工作未完成。

承诺时限:8月20日前完成县中医院初步设计招标,9月上旬完成设计图纸。

6.完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完成七里村农家乐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县旅发委(文广局)

完成情况: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确定总经理人选,注册尚未完成;七里村农家乐提升改造已完成5户,其余5户正在施工。

承诺时限:8月底前完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9月底前完成七里村农家乐提升改造。

二、未按期完成的办公会议确定事项(5项)

1.由县发改局牵头,考核办配合,尽快修订完善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办法于5月15日前报县政府审定下发(常务副县长陈泽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2次办公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考核办

完成情况: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办法正在修订完善,尚未印发。

2.由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县供电分公司负责,7月10日前完成各自铁塔迁移任务(县长郑红丹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7次办公会)。

责任单位: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县供电分公司

完成情况:正在进行铁塔基座混凝土浇筑。

承诺时限:8月20日前完成铁塔迁移。

3.确保7月底前完成龙王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主体安装(副县长刘昌志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9次办公会)。

责任单位:龙王镇政府

完成情况:已完成污水处理管道铺设,正在联系调运设备。

承诺时限:8月中旬前完成设备主体安装。

4.力争县级公墓与殡仪馆项目7月底开工建设(常务副县长陈泽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2次办公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情况:项目招标公告已发布,资格预审已完成,正在进行公墓道路施工及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承诺时限:8月底前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

5.由梅子镇负责,县安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配合,尽快制定梅子镇社区工厂厂房改造方案,经安监局、消防大队审查后,由梅子镇组织实施,力争7月底前达到企业入驻条件(常务副县长陈泽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5次办公会)。

责任单位:梅子镇政府,县安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

完成情况:正在制定改造方案,尚未实施。

承诺时限:9月底前完成改造并达到入驻条件。

对于以上未完成事项,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落实。对不按要求和进度落实的,将依据《差错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差错登记。


宁陕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