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陕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zfb/2018-013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5-20 11:05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发〔2018〕10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宁陕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8〕9号)和市发改委、农业局、国土局《关于印发安康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安发改农经〔2018〕2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择优划定。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产和消费需求等因素,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择优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科学规范、整体推进。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
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引导农民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三、目标任务
(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万亩,其中:水稻1万亩、玉米2万亩。
(二)形成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 一张图 ”。依托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按照统一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精准绘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最终全县形成一张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图。
(三)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通过逐级数据收集、上图入库、建档立册、成果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系统,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四、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
(一)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18年4月)
1.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1月-2018年4 月)。依据2016年宁陕县统计年报统计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因素,分解各镇划定任务;组织编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水科技局、县国土局)。
2.制定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2018年4月—5月)。制定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对县、镇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赴外省考察学习,确保准确掌握划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熟练技术规程、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操作(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二) 划定阶段(2018年1月—12月)
1.基础资料收集(2018年1月—4月)。基础资料实行专业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收集。
县国土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等。
县农水科技局:负责提供全县农产品主体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现状和规划、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形成的最新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文本及说明以及耕地质量等资料。
上述资料各部门收集后,交由县粮食生态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在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的基础上,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设备软件准备(2018 年1月—5月)。选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招标采购划定所需的软件及必需的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3.实地调查摸底(2018年4月—5月)。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边界、片块和整体分布(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各镇人民政府)。
4.绘制工作底图(2018年6月—10月)。以永久基本农田
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形成的图件、数据等为基础,通过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勘查、面积量算、图面整饰、分布图编制等,形成完整体现全县图廓内外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的图件。对划定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各镇人民政府)。
5.公示公告(2018年11月)。公示公告实行两轮公示制,
每轮公示不少于7天。将所划定功能区的图件和说明形成公示公告材料,经镇、村、组核实后,张榜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整理入档(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6.成果入库(2018 年11月—12 月)。对基础资料、图件、
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形成包含基础地
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功能区要素等内容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三) 检查验收汇总归档阶段 (2019年1月—12月)
1.检查验收(2019年1月—6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质量检查细则,采取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检的程序,开展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检查。县级按照划定面积100%的比例进行自查自验(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各镇人民政府)。
2.建牌立界(2019 年1月—3 月)。在自查自验的同时,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牌、界桩式样》要求,统一建立标识牌和界桩(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3.数据汇交(2019 年 7 月—9 月)。按照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对划定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汇总,确保图件、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并向市农业局报送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划定成果(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4.归档管理(2019年10月—12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水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水科技局,全面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县发改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县财政局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划定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局共享现有的耕地资源一张图及永久农田划定成果,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划定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支撑保障。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人力、资金、技术和装备等要素资源保障,确定技术牵头单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有序进行。
(三) 严格考核评价。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划定工作进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确保工作实效。
抄送: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土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