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18-0026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公开日期: | 2018-08-12 15:18 | 成文日期: | 2018-08-11 00:00 |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检验情况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监督抽查任务对我县经销的种子、化肥、车用成品油、煤炭、4大类商品进行了抽查,共抽取样品29批次。经检验,合格26批次,产品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0%。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
产品类别 |
抽检 批次 |
合格 批次 |
合格率 (%) |
不合格 批次 |
不合格率(%) |
|
种子 |
5 |
5 |
100 |
0 |
0 |
|
化肥 |
8 |
6 |
75 |
2 |
25 |
|
成品油 |
10 |
9 |
90 |
1 |
10 |
|
煤炭 |
6 |
6 |
100 |
0 |
0 |
|
合计 |
29 |
26 |
90 |
3 |
10 |
二、质量发展监管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实施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准入制度,以成品油、农资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和农产品市场为重点场所,主要建立和落实四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流通领域企业在购进商品时,要索取供货方或商品生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对商品的包装、装潢、商标、生产日期、质量标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商品进销登记台帐和商品质量档案,严格购进、仓储、销货等环节的管理。二是实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做出商品质量承诺,尤其是对成品油、农资等关系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做出商品质量承诺。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三是实施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商品,及时采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清退出市。对已售出不合格的商品,特别是有毒有害商品,采取跟踪、通告或其他公示形式追回。四是推行“厂场挂钩”制度。对成品油、农资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通过“厂地挂钩”、“厂场挂钩”等经销方式购进,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2017年共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1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7起,移送公安机关及其它部门查处案件4件,直接查处违法案件3件,罚款1.346万元,查获没收不合格化肥1.01吨、化妆品等商品若干。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协调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的有效性不强。当前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统一协调及监督机制不健全,质量源头问题还不能解决;没有形成质量推进的整体合力。部分行业协会及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自律功能偏弱,对于行业质量现状、推进行业质量发展方面重视不够,群众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坚持“标准强县”、“品牌强县”引领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引导规上企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开展区域产业品牌、企业产品名牌的立体品牌经济培育。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树“质量标杆”,引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作用,传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带动一批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和质量人才培养。三是发挥合力,督促宁质委会各成员单位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质量监管,努力形成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依法经营的良好局面,保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