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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水科函〔2018〕103号 签发人:廖文刚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的复函
张福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桅杆坝村堰渠2400米、河堤2600米及龙王坪村龙王坪村桂家坪桥头至陶家河堤1200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项目资金全部围绕满足脱贫要求的水、电、路安排。在资金有限,而群众需求较大情况下,水利部门只能优先保证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您所提的三个项目,投资较大,短时间内实施难度较大。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争取中,我局将根据必要性、轻重缓急程度,分年分步安排,逐步解决您所提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韩永强 联系电话:1389159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