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房屋改造及景观绿化设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zfbmzjj/2018-0104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9-07 16:16 | 成文日期: | 2018-09-07 16: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房屋改造及景观绿化设计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房屋改造及景观绿化设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行政小区
联系人:赖 勇 联系方式:0915-6822954
三、采购内容和项目性质: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房屋改造及景观绿化设计单位。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四、采购项目估价:40万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资格;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在陕西省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六、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1.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9月6日---9月13日16:00止(节假日正常上班);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6:00时止 ;
2.谈判会议时间:2018年9月13日16:00时;
3.谈判会议地点:宁陕县住建局会议室。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②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明;③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一份以上);④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⑤企业信用记录。
3.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执行省上价格折扣采购政策规定。
4.潜在供应商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者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5.项目实施地点: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