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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zfbmnsxscjdglj/2018-000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2 14:58 成文日期: 2018-10-12 09:5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盐务局管理,对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二)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两证整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三)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开展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质量安全监督;监督实施产(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消费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

(四)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市场整治行动。

(五)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院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管理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信息的发布。

(六)承担食品药品等产(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性检验、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量化指标。

(七)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八)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管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推荐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一)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负责有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

(十三)组织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有缺陷和不安全产(商)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产(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产(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和指导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依法承担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组织开展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的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及信息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七)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范;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贯彻执行盐业管理法规、政策,组织开展盐品市场整治,依法查处生产经营盐品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登记便利化为重点,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二)以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创建,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五)大力实施品牌兴县和质量强县战略,扎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七)完成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2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9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6054184元,较上年收入减少2965.18元。减少部分主要因为人员调出4人,退休1人,相应的正常工资、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车补等都减少了,但因我单位2017年度项目资金、其他收入都较上年度增加了,所以减少金额只有两千余元。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5668961.17元,较上年支出减少432942.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4人,退休1人,相应的正常工资、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车补等都减少了,加之2017年末项目支出结转较上年度增加了,所以2017年度支出减少了四十三万余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6054184元。其中:财政拨款5653966元,占总收入的93%,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539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占总收入的93%;其他收入400218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7%,主要用于目标责任考核奖及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5668961.17元。其中:基本支出4643989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1024972.17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653966元,比上年减少154063.18元,减少部分主要因为人员调出4人,退休1人,相应的正常工资、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车补等都减少了,所以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了。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286938.17元,比上年减少361018.3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4人,退休1人,相应的正常工资、工资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车补等都减少了,加之2017年末项目支出结转较上年度增加了,所以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6938.17元,其中基本支出4261966元,项目支出1024972.17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103.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7634.68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1966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09238.89元,商品服务支出790967.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76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141.3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279.37元,公务接待费3186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3104元,培训费20729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3040.42元,总体增长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4643.47元,增长19%;公务接待费增加8396.95元,增长36%。主要是市场监管业务工作量增大,加之上级部门指导、检查业务工作也增多,车辆使用频繁,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都相应增加了,但我局始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各项运行费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个人因公出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3批次,228人次、经费总额31862元。主要包括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业务工作等对外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20729元,主要是食品快检培训、镇所业务工作培训、公务员网络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比上年增加 10659元,增长105%,主要是食品快检培训、镇所业务工作培训等。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3104元,主要是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比上年增加3104元,增长100%,主要2016年度未召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故无会议费,所以2017年度会议费比2016年度会议费增加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392000元。预算绩效目标是保证2017年度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967.11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支出790967.11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6764.57元,增长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业务工作量加大,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89789.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48989.58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4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