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xwbmnsxrmdbdhcwwyhbgs/2018-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0-12 13:32 | 成文日期: | 2018-10-12 13:32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委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5.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6.联系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7.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议案的工作,信访案件的查结工作;
8.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秉承“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1234”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两大重点(脱贫攻坚、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行使三项职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实现四个突破(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工作创新、强化舆论宣传和深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1.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2.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3.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4.努力推进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5.认真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常委会工作稳步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人大办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县级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人。2017年实际在编29人,行政编制26人,其中:副处级6人,科级14人,工勤6人;事业编制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422.618万元,较上年收入减少59.412万元。减少部分主要因为离退休人员工资交至养老经办中心,工资福利支出总数减少。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411.9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68.38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交至养老经办中心,工资福利支出总数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422.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6.87万元,占总收入的93.91%,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87万元;占总收入的93.91%;其他收入25.748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6.09%,主要用于市人大安排的代表活动经费8400元,县人社局拨见习生补助4080元,考核办拨责任制考核奖170000元,县扶贫局拨扶贫优秀部门奖30000元,县人社局拨公益性岗位工资20000元,市人大拨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费25000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4.22%;项目支出6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5.7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96.87万元,比上年减少38.98万元,减少部分主要用退休职工工资支出。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88.87万元,比上年减少32.01 万元,减少部分主要用退休职工工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7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279.65万元,人大会议12.18万元,代表工作30.8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5万元,死亡抚恤1.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8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6590.0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182.05元,公务接待费1840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121800元,培训费175066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4619.05元,总体增长26.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31949.05元,增长27.49%;由于脱贫攻坚下乡进村入户等工作增多,公车使用频繁,因此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0.267万元,增长16.97%,是由于来宁调研视察召开会议及采访我县人大常委会临案庭审制度等工作增多所致。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个人因公出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我办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105人次、经费总额1.8408万元。主要包括外市县人大常委会来宁调研开会等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17.5066万元,比上年增加 17.5066万元,增长100%,按照中省市人大要求,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代表、相关工作人员及乡镇人大主席赴深圳培训学习人大业务工作。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2.18万元,主要是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5.28万元,降低43.35%,主要精简会议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8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支出33.3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公单位0户,支出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61万元,减幅19.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精简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