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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zfbmnsxsfj/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8-10-12 14:38 成文日期: 2018-10-12 14:3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司法局为了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地方性司法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负责协调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 

(六)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八)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司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运用法治宁陕微信平台,全面推行周二微信有奖答题活动,拍摄行业版“法治微视频”;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全县村级规范化调委会累计达到47个。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516件,调处成功512件,调解成功率99.2%;三是全面实现刑释人员“无缝对接”,建起了远程探视回见系统,搭建了监狱犯人与及其亲属的“连心桥”。全县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25人,帮教率100%;四是社区矫正工作稳妥推进,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3人,累计期满解除135人,在册管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53人,对37名重点矫正对象开通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 五是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深入民心,全县接待群众来电来访700人次,免费法律文书50份,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六是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组建了法律顾问团,律师参与信访和调处群体性事件机制不断规范,今年以来,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处理18件,接待信访群众364人次,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2条,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6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7件,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七是法律扶贫工作试点全面铺开,取得良好的效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司法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宁陕县司法局(含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总体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2017底实有干部17人,事业人员4人,聘用人员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局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个,编制4人,实有干部4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394.15万元,较上年收入减少20.7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因机构改革将司法所人员下划乡镇管理,2017年8月以后部分人员工资、经费预算都下拨乡镇。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365.95万元,较上年减少17.7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因机构改革将司法所下划乡镇管理,2017年8月以后部分人员工资、经费都下拨乡镇。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39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2.4万元,占总收入的97.0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4万元,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1.75万元,占总收入的2.98%。主要用于返聘公证员工资,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法治宁陕微信行业版答题赢话费活动。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36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41万元,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80.18%,项目支出145.07万元,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部门主要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9.8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82.4万元,比上年减少21.5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因机构改革将司法所下划乡镇管理,2017年8月以后部分人员工资、经费预算都下拨乡镇。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8.37万元,较上年减少  14.88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因机构改革将司法所下划乡镇管理,2017年8月以后部分人员工资、经费都下拨乡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83万元,项目支出72.5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人员经费186.88万元,公用经费98.96万元,项目支出72.5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8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6.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9.05万元,公务接待费 0.88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培训费0.4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9.94万元,比上年减少5.64万元,总体降低36%。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9.05万元,比上年减少0.95万元,降低9.5%;公务接待支出0.88万元,比上年减少4.7万元降低8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各项运行费,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个人因公出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各类接待人数12批次96人次、经费总额0.8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工作指导、考核及工作调研。

1.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47万元,人劳局组织的公务员培训及县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培训班,比上年度增加0.33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参加县委宣传部组织的陕西日报通讯员培训班,培训费用自理。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60万元,用于召开司法行政会议和全县“两率两度”提升及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用餐和住宿费用,比上年度增加1.18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由于司法工作需要2017年召开了全县“两率两度”提升及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食宿费的支出。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部门决算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决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107.92减少8.96万元,相比去年减少8.30 %,主要原因是全县机构改革将基层司法所人员下划乡镇管理,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6.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1.68万元。

(二)国有固定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本单位没有购置单价50--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没有购置车辆。资产总额6,271,347.76元,流动资产1,153,436.12元,固定资产价值3,532,911.64元,房屋价值704,140.00元,执法执勤车辆价值407,769.00元,其他固定资产2,421,002.64元,在建工程1,585,000.00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附件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宁陕县司法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