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zfbmnsxrlzyhshbzj/2018-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0-12 17:52 | 成文日期: | 2018-10-12 17: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办库【2017】5号文件)的精神,严格按照宁陕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办社【2018】决批8号),将我单位2017年度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落实;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拟定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核及聘任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增人计划管理等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在本县入人才库的大中专毕业生、全县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
(六)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引智工作的执行质量、经费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种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定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和对外劳动力转移及有序流动。
(九)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保障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定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宁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按权限审批退休退职,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指导企业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的审批;承办机关、事企业单位公(工)伤认定、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公(工)伤残等级鉴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进行文字说明)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工作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突出抓好就业创业脱贫攻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劳动监察与保障,规范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工作,切实做好人事人才管理工作,各项人社保障事业有序开展,现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就业为本,以落实就业政策为出发点,做实就业服务工作
大力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程,召开了创新创业暨民营经济座谈会,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协会,培育创业孵化基地2个,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截至10月底,城镇新增就业64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2%、96%,转移农村劳动力16035人,免费培训3113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88万元,扶持创业209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6%。
一是加强就业援助,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行公益性岗位目标指标管理,今年登记认定就业的困难人员452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305 名,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23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这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2月完成资料的审核和补贴资金的发放。
二是深入开展我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我县制定的《宁陕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详细部署全民创业工作, 通过政策资金扶持、搭建创业平台、开展创业培训等手段,我县创业成功率显著提高,全县新增注册私营企业96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002户,带动就业4000余人,建成创业孵化基地2个,创业示范镇1个,创业示范社区6个,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待验收阶段,今年6月份将接受省上考核评估,城关镇创建验收准备工作已基本到位。我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三项创建指标”全面落实,创业者指数达10%,创业者增长率29%,创业企业生存指数98%,创业带动就指数1:7.6,创业企业就业贡献率达96%,各项创建指标均达标,创业成功率显著提高。
三是狠抓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者技能水平。为提高农家乐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办了一系列农家乐经营管理和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先后在城关、筒车湾、皇冠、广货街等旅游重镇开展了以旅游服务为核心的中式烹饪、中式面点、餐饮服务、宾馆服务等技能培训。为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开展了食用菌栽培、家禽养殖、养蜂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效提升了农业人员技能水平。全年组织开展技能培训3113,其中创业培训3期共培训363人,为我县发展乡村旅游,打造宁陕旅游品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了旅游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
四是努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见习就业。全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 150 余个,高校毕业生实现见习 87 人,超额完成了市局80人的目标任务。为了高校毕业生早日实现就业,对10余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11人参加了创业培训,11人申请了创业贷款,有了技术和资金的扶持,更多大学生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在9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宣传周活动,发放资料1000余份,扩大帮扶政策知晓度,帮助更多大学生实现创业,享受到扶持政策。
(二)坚持民生为重,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1、“五险”实现“应保尽保、应扩尽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推进县、镇、村三级社保经办网络化建设和医疗保险“一卡通”。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9%,待遇发放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4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6392人,城镇居民502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43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8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25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基金分别为:职工医保 2153.37 万元、居民医保274.9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56.4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 52.8 万元。
2、稳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社保卡发放进展顺利。截止2017年10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41110人,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41150人的99.9%,已录入年度缴费25298人,共收缴保费290.91万元,完成年度缴费预算任务的94%,累计发放104628人次1251.95万元;审核丧葬补助费233人共发放26.69万元;制发社会保障卡39281张,完成市上下达任务39000张的100.72%。
3、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老制度平稳衔接。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老制度按时完成,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要求,我县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编制、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责任分工,严把政策规定,强化信息监督和审核,保证了参保单位符合规定,人员信息准确详实,参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制度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为确保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先后多次组织参保单位业务人员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信息采集范围、缴费基数申报的标准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培训,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咨询、QQ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政策业务咨询,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解决了各参保单位在工作出现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共登记参保单位132个单位,参保人员4000人,其中在职人员3061人,退休人员939人。完成2014-2017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2017年调待工作,已开始进行缴费结算工作。
(三)做好日常监察,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做好劳动维权工作
1、积极开展劳动监察,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了《2016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等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247户次;涉及劳动者2787人次。处理突发事件7起,涉及劳动者465人次,协调处理11起劳动者投诉案件,立案处理10起劳动者欠薪案件,其中强制执行案件1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追发468名劳动者工资待遇464.447万元。责令整改17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结案率均100%。认真主动地抓好“两网化”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了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建立县一级网格一个。截至年底,录入用人单位60余户,其中:企业40余户,个体经济组织20余户,单位用工数为1200余人,其中:城镇职工500余人,非城镇职工700余人。案件办理录入30余件 。采集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按要求全部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率100%,准确率100%,无错漏重,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每年定时更新。
2、认真做好劳动用工年检,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从2017年3月13日至5月25日,历时二个月对县属用人单位2017年度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年度核查登记,本次共年检40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2361人。其中制造业4户,涉及劳动者84人;建筑业1户,涉及劳动者38人;批发零售业6户,涉及劳动者111人;住宿餐饮业2户,涉及劳动者52人;居民服务业23户,涉及劳动者1863人;其他行业4户,涉及劳动者213人。本次审查40余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认定合格用人单位10户,基本合格23户,另外7户用人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现已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整改,目前7户用人单位均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规范9户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管理,新签订、续签劳动合同567人。指导15户用人单位健全了劳动规章制度,制止了多起私招乱聘现象,为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起到了积极效果。
3.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在全县11个镇和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聘任46名调解员,已初步形成了组织完备、职能健全的基层调解体系,有效地把劳资纠纷化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四快”(“快受理、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四公开”(坚持审理制度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开庭过程公开、仲裁结果公开)制度,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公正、公平。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8件,案外调解13件,案内调解3件,立案裁决2件,涉案金额96.5万余元,时效内结案率100%。
(四)健全人事管理机制,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抓手,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宁陕县人事调配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完善人事调配程序,全年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手续190余人次。按时征集上报了我县2017年公务员招录计划;按照省市要求,对我县2017年初录的34名公务员进行了考察政审,并及时办理了安置手续;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完成新招录公务员的登记上报工作;按照市上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公务员网络培训工作,制定学习实施方案,下发学习宣传通知,全年共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650人。按照预备退休制度要求,及时下发了《2017年度预备退休通知》,并及时督催,确保预备退休制度的落实。全年共办理到龄退休37人。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认真掌握政策,实事求是,为专业技术人员顺利评审高、中级资格职务把好关,做好基础服务工作。对全县新增或减少编制的53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共设置1441个岗位。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重新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全部进行了重新岗位聘任手续。办理发放中、初级证书59本。对全县190个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进行了审验。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对全县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 4名高级职称人员;19名中级职称人员、24名初级职称)在发文后3个月内对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进行了岗位聘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300余人次。非教育系列的继续教育全部实行了互联网+继续教育,实现了全员电子化管理模式。核对并更正工人升等级考试系统信息400余条。按照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完成了2017年43名技术工人升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经审核将43名技术工人升等级符合报考初、中、高级、技师的报考资料按市局要求按时上报考试中心。并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了文件发放、台账登记和证书的申领。进一步完善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台账的管理和职称职数变动情况登记,28名退休人员台账的变动情况登记;并及时对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人员办理聘任手续。对全县的能工巧匠进行了全面摸排统计,2017年全县新增能工巧匠180人;完成了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的建立、各类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统计上报。为宁陕县圣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推荐林业局刘桂湘同志参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为推进“百名硕博进安康”战略,结合编制和学科所需,我县向上级申报了2017年为教育系统招聘5名硕士研究生的计划,并同教体局、编办等部门于3月份在西安人才市场、陕西师大等地进行现场招聘同时进行网络招聘,截至目前为宁陕中学招聘硕士研究生2人,为城关初级中学招聘硕士研究生1人。为加快我县卫技队伍建设,结合近年我县总体招聘医学本科生的工作情况和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向上级申报了2017年全县招聘引进40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计划。赴西安医学院、贵州医学院、四川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进行了多场招聘,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从陕西中医大学、西安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多所医学高等院校招聘引进27人。申报了为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的计划,已完成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试、体检考察等项工作。待上级批复后以上45人即可安置到岗,有效地缓解了我县相关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转变作风和提升服务能力
1、健全机制,推动学做融合。我局“立足民生、服务大局”,有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脱贫攻坚、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学习教育的成效凝聚成推动人社工作的强大动力。建立学习教育领导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工作群”促学机制,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完善各项服务标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局上下风清气正、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多次得到省市督察组的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以学习教育为契机,狠抓单位作风建设。一是我局印发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做公务员表率、打造“四铁”干部队伍活动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将在全局所有股室、队所、中心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局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创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着力解决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为政不为、服务态度不优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找准症结,去掉病根,扎实推进人社系统“行政效能革命”,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二是在全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局范围进行整治,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此次活动是以整治“为政不为”为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以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的“四治四强”为抓手,紧密结合县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和正在开展的打造“四铁”人社干部整治活动,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在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作风不实、服务状态不优、精准脱贫不力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为政不为”作风整顿专项行动,找准症结,去掉病根,扎实推进人社系统“为政有为”和“行政效能革命”,着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强化作风纪律,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权力规范运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高度重视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职尽责,按照“讲规矩、有纪律”的要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的能力和自觉性,以廉洁、务实、俭朴、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六)狠抓脱贫攻坚、致力全县脱贫工作
我局作为“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在就业脱贫中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确保今年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县就业扶贫工作以“六项工程”为抓手,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转移就业、扶持创业、公岗安置、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
1、积极开展就业脱贫工作。一是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截至目前,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30期158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8%,扶持创业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40%。大力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截至目前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30期158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8%,已完成沙洛村、元潭村、同心村和安坪村的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四个村实现了技能培训全覆盖。二是修脚师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10月11日第一期修脚师培训正式开班,共培训60人,第二期修脚师培训班也全面启动。三是开发特设就业脱贫公益性岗位120个,已安置120个“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第一批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已拨付到位;开发公益性专岗40个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40名贫困劳动力已全部上岗。针对25户贫困户发放创业贷款250万元,对贫困村发放创业贷款540万元,有效的帮助其脱贫致富。
2.开展劳务输出。积极筹备了2017年“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从2月初开始,通过网络等各类渠道积极收集用工信息的同时,组织专人围绕全县酒店、宾馆、旅游企业、超市等集中用人单位,逐户开展用工情况摸底调查,积极收集招聘岗位信息,不断加强与胶州市劳务对接,制定了“春风行动”的具体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职责分工、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为招聘会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举办了宁陕县2017年“春风行动”宁陕赴胶州务工专场、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农村贫困青年专场等招聘会9场次,参加招聘用人单位81个,累计提供生产操作工、木工、电工、油漆等就业岗位千余个。共计免费发放“春风卡”、《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外出务工指南》等宣传资料8200余份,招聘简章3200余份,大型招聘海报200余张。累计免费提供服务人数3689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23人,实现县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52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90人,实现县外省内转移就业10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9人,实现跨省转移就业212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74人。由胶州市人社局领导带领企业来我县现场招聘面试2次,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务工能人带动等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参加面试人员300余人,成功组织赴胶州市转移就业80余人。我局联合脱贫办、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宁陕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系列奖补办法》针对全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500元路费。
3.做好贫困户参保工作。将全县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应参保9293人,已参保9289人,录入率达99.96%,有效的解决了贫困劳动力的养老问题,此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七)立足实际,做好沙洛村脱贫销号任务。
1.做好帮扶工作。我局紧紧围绕贫困村脱贫销号退出标准,在精准识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住房等工作上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实现整村销号。一是发挥脱贫队伍力量,强化“一对一”帮扶。将全村99户贫困户全部纳入人社局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帮扶范围,做到了帮扶不留死角。要求帮扶干部定期到户解决贫困户在生产和生活遇到的问题,共商贫困户产业发展帮扶措施。
2.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助力贫困户发展产业。引进元潭村黄波菌业合作社与贫困户达成协议,由合作社从菌棒制作到产品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贫困户发展袋料食用菌,助力贫困户发展产业。为调动沙洛村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我局制定《广货街镇沙洛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试行)》规定养殖商品羊数量达到10只以上给予奖补,每只奖补150元;养殖商品牛数量达到2头以上给予奖补,每头奖补600元。养殖商品猪数量达到2头以上给予奖补,每头奖补300元。养殖鸡(鸭、鹅)数量达到50只以上给予奖补,每只奖补10元。发展养蜂达到标准箱5箱以上给予奖补,每箱奖补100元。新种植天麻100窝以上给予奖补,每窝奖补5元(每平方米折算1窝)。发展食用菌袋料5000袋以上给予奖补,每袋奖补0.2元。新种植茯苓100窝以上给予奖补,每窝奖补3元(每平方米折算1窝)。核桃园管护规模达到5亩以上给予奖补,每亩补助管护费100元。板栗园管护规模达到10亩以上给予奖补,每亩奖补管护费100元。奖励办法出台后贫困户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贫困户的创收起到了极大的刺激作用。目前奖补资金已经发放到各户。
3.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深入调研,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和脱贫息息相关的水电路、危房改造、卫生室、文化活动广场等建设,现已全部完工,确保11月底前搬迁群众全部入住,达到脱贫标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2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1人,遗属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1981.28万元,较上年收入1988.71万元减少7.43万元。减少部分主要因为小额贷保贴息资金。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2531.4万元,较上年支出1956.98万元增加574.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县级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增加支出,就业资金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198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5.4万元,占总收入的4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5.4万元,占总收入的46%;其他收入1065.88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54%,主要用于就业工作各项补贴的兑付。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2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5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5%;项目支出1636.8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65%。我部门主要包括就业资金安排的支出1081.22万元,占总支出的43%,县级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购置支出545.37万元,占总支出的2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15.4万元,比上年减少311.42万元,减少部分主要是小担保贴息支出。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424.7万元,比上年增加289.0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县级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购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1万元,项目支出555.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1.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74万元,。培训费0.72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9元,总体降低42%,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9万元,降低4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精简招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2批次,258人次、经费总额3.974万元。主要包括上级部门检查督查、部门业务交流等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72万元,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交的培训费,比上年减少 1.34万元,减少65%,主要是公务员网络、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费等。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427.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支出120.9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向扶贫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0.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2017年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宁陕县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