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zfbmnsxmzj/2018-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8-10-12 10:00 | 成文日期: | 2018-10-12 08:00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防灾减灾、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年检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民政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追赶超越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强化党建统揽,聚焦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实现了以兜底脱贫、社会救助、健康养老、社区建设为主的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彰显了民政工作持续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主要体现在:1.兜底脱贫实现新突破;2.社会救助迈上新台阶;3.健康养老呈现新态势;4.社区建设彰显新形象;5.党建引领凝聚新活力;6.优抚政策全面落实;7.社会事务管理有序;8.防灾减灾形成合力;9.民政能力大幅提升;10.连心帮扶有力有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宁陕县民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机关决算和所属敬老院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敬老院临聘人员9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收入合计23998134.56元,较上年收入减少440407.19元。减少主要因为部分补贴人员减少。
(2)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19831045.46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053510.26元。主要原因是老年公寓等项目未验收结算。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23998134.56元。其中:财政拨款18254100元,占总收入的7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8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96000元;其他收入5744034.56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24%,主要是省市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五保供养机构提升改造、社区建设项目、农村幸福院项目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合计19831045.46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7,021.64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5,114,023.82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项目建设,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8254100元,比上年减少4965351元,减少部分主要是优抚专项、社区建设、敬老院提升等项目资金减少。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7901044.6元,比上年减少1030501.81元,减少主要是发放部分补贴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0,266.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7,165.38元,项目支出1883100.92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2,307,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补贴发放及局机关公务运转等;拥军优属59,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和八一慰问部队及优抚对象支出;老龄事务4,693,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6,030.50,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2,000.00,主要用于拨付乡镇社区建设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社救中心办公核查等工作经费;死亡抚恤72,300.00,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补助;伤残抚恤530,400.00,用于伤残军人及伤残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补助金发放;义务兵优待1,335,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293,900.00元,主要用于退伍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儿童福利465,600.00,用于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殡葬4,0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殡葬补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600.00,主要用于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1,469.88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655,465.92元,主要用于四个敬老院人员工资、院内运转补助及敬老院建设项目等支出。生产发展50,000.00元,主要用于兜底脱贫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5810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71,896.27元,商品服务支出340,134.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53,436.7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04,798.72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6000元,其中项目收入3496000元。本年支出1,930,778.30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农村幸福院项目、老年公寓项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709.9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63.95元,公务接待费3344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1764元,培训费0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8768.95元,总体增长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7263.95元,增长原因是由于上年县财政未给我单位预算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所以上年未列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1505元,增长4.7%,主要是上级级单位对我局工作检查验收次数较多,所以有所增长。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个人因公出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0批次,350人次、经费总额33446元。主要包括省市各级单位对我局工作检查验收及各县区工作交流学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培训费支出 0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764元,主要是举办全县民政工作会相关费用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526.81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支出398,526.81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642.57元,今年比上年减少20115.76元,减少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支出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814,698.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82,841.8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731,856.42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 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陕县民政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