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政府办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0-16 17:21

类别B

宁政函〔2018〕43号                     签发人:刘昌志

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

建议的复函


魏  娟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加强乡镇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通过实施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县、镇、村学前教育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县幼儿人数2218名,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各镇均建有中心幼儿园。结合您的建议,县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幼儿教师招聘计划。在每年招聘特岗教师、省市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免费师范生和急需紧缺人才等招聘工作中加大学前教育专业招聘计划,按照统筹、就近原则分配到幼儿园任教。新聘幼儿教师优先分配到乡镇幼儿园。二是在总编制内统筹调配教师。根据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安编发﹝2018﹞6号)有关规定,在调整教师时,将充分考虑幼儿园教师现状,有计划调整中小学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任教。同时实行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即三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总量内,每学年可根据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提出编制调整方案,报县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中小学缩减的编制划转到幼儿园。三是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新聘幼儿教师和中小学转岗到幼儿园教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依托国培、省培计划选送幼儿教师参加培训,办好县级学前教育集中培训班,通过各类幼儿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幼儿教师业务水平和技能。四是落实幼儿教师各项待遇。保障幼儿教师各项待遇和合法权益,幼儿教师在选拔任用、培养培训、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鼓励城区幼儿园教师到乡镇幼儿园支教、交流,凡城区幼儿园教师到乡镇幼儿园支教、交流的,享受该区域同等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宁陕县政府办  8298518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代表:

您所提建议及答复函均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欢迎您查询。市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实行目标责任考评制度,请您对本件的办理和答复填写意见(说明满意或不满意),并寄给市政府督查室(邮编725099)。如未填写意见,将视为满意。

建议提案


第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加强乡镇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


对本件

办理答

复意见


 

 

 

 

 

 

 

 

 

 

                           

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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