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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03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1-05 14:44 成文日期: 2018-01-02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1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无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3个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各镇的防火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5月31日,按照“双随机”原则,每月随机深入镇村实地督查。

二、督查内容

各镇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特殊人群的登记和监护责任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开展情况;扑火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资金落实情况,扑火工具及扑火设施配备情况;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落实情况。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  王  安  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防火办主任

成  员  池友会  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张  波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陈二喜  县防火办干部

负责城关镇、筒车湾镇、龙王镇、太山庙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第二组  

组  长  刘戈飞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友海  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防火办副主任      

            廖文东  筒车湾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易守明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

负责四亩地镇、梅子镇、皇冠镇、新场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第三组  

组  长  刘和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廖忠红  县森林公安分局副教导员

           石章静  江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彭  涛  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干部

负责金川镇、江口镇、广货街镇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夯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各督查组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不定期深入镇、村、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各镇防火工作情况,直至森林防火期结束。

3.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定期通报全县防火工作督查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