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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胡晟同志为2017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函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05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1-20 15:51 成文日期: 2018-01-1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8〕9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协办:  

胡晟,男,现为县政府督查室干部。自2017年具体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以来,有高度的责任心,办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通过精心组织,县政府办承办的关于加强宁陕至石泉高速路建设前期规划管理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面向非贫困户的产业激励政策的建议等10件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理回复,其中A类5件、B类4件、C类1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县政协交办的17件社情民意办理,并将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

总的来看,该同志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落实。经研究,现推荐胡晟同志为2017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