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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18-2020年就业脱贫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8-005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3-02 16:03 成文日期: 2018-02-26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8〕17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18-2020年就业脱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宁陕县2018-2020年就业脱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进一步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根据《宁陕县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18年)》,结合全县就业脱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多渠道创业就业。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着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实现697户752名、2019年实现120户127名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脱贫,2020年继续做好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巩固工作成果;2018年围绕29个计划脱贫村,实现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403人,2019年围绕5个计划脱贫村实现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284人,2020年计划在已脱贫的40个贫困村巩固培训1032人;2018年每镇至少建立一个“社区工厂”;到2020年,有劳动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全部通过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服务脱贫,所有贫困劳动力达到应训尽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

针对全县富余劳动力有务工意愿的人群,重点是贫困劳动力,由各镇对务工意愿、薪酬需求、务工地点选择、年龄结构、学历资质、技术工种、男女比例、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等情况,逐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实行脱贫对象信息化监测管理,实现贫困劳动力 “精准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和及时更新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库”,建立县、镇、村三级台帐,实现动态监测,强化跟踪服务。(各镇、县人社局、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引导,促进就业。

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精心组织“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等活动,围绕全县旅游企业、酒店、宾馆、超市等集中用人单位,逐户开展用工情况调查,收集招聘岗位信息,开辟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绿色通道,优先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实现“家门口”务工增收。积极筹备“苏陕对接”“胶州劳务对接”等系列专场招聘会,提供务工招聘信息;结合“连心工程”广泛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发挥各行业优势,形成行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镇、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抓住机遇,有效协作。

全面推动苏陕扶贫劳务协作。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合作理念,按照务实高效、合作共赢工作要求,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合作关系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务对接、信息交流、就业安置、劳动维权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建立日常联络、定期会商、跟踪服务等多项合作机制,寻找与本地区劳动力相适应的结合点,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最大限度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引导本地区贫困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就业增收。(县人社局、各镇负责)

(四)因地制宜,优化服务。

充分发挥职中等培训机构优势,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到金坛区职业技术学校参加职业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逐步实现校企合作、定点输出、精准对接,逐步引导务工人员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不断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就业成功率。

在对接地设立办事处或联络站,建立回访制度,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生产生活、劳动维权等问题,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保障,达到“培训-就业-维权-增收”四位一体模式。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度合作,把对口协作作为两地劳务经济工作发展新起点,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镇负责)

(五)用足政策,扶持就业。

1.一次性创业:贫困户开办电商、微小企业、个体经营,证照齐全正常运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创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的,补贴标准为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3 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创办企业以单位按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的,其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3年,应由个人缴纳部分由就业困难人员承担。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经认定属于“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在我县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的,补贴标准为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公益性岗位:开发保洁员、保安、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支持贫困户优先就业。2017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用以安置贫困户不少于20%,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每月补贴1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脱贫攻坚期间,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年龄内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主要从事农村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治安联防协管、乡村道路维护、林木看护、保洁绿化、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村级就业社保协管等公共服务工作,每个村可设2-4个,每月可享受岗位补贴6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可设少量服务性、辅助性公益专岗。公益专岗应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服务扶贫的原则,既保证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需要,又为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公益专岗从业人员补贴由用人单位负担(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不低于600元;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河流流经镇、村(社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或就业困难人员,可推荐担任护河员公益性岗位,每年可享受岗位补贴50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4.社区工厂: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及返乡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创办生产加工型工厂或加工车间,解决移民搬迁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被人社部门认定为社区工厂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给予社区工厂1000元就业岗位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人数超过其员工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社区工厂,可申请该社区工厂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其生产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2年。

5.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见习: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脱贫攻坚期间贫困家庭大学生见习期限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和20个月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2018年发布见习岗位不少于150个,报到入库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6.创业贷款扶持贫困户创业:2018年贫困户创业小额贷款预算不低于500万元。贫困户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最长期限3年。社区工厂按吸纳的贫困户人数统计,按每吸纳一人可申请2万元的标准,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最长期限3年;经县级评定的,适当降低反担保。贫困户创业贷款利息由县人社、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全额贴息。

7.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加大贫困劳动力创办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力度,凡贫困劳动力创办的企业可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创办的企业入驻达一定数量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8.就业扶贫基地: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进入扶贫基地,则扶贫基地不再享受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9.贫困劳动力职业介绍: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两类机构简称职介机构)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贫困劳动力实际就业人数给予每人500元职业介绍补贴,每年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贫困劳动力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10.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在实现转移就业后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一年转移就业不得少于3个月),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往返交通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在公益专岗就业的人员每半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补贴,一年不超过两次。其中:往返一次交通费低于5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贴;往返一次交通费高于500元的按500元标准补贴;公益专岗人员交通费低于5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贴,交通费高于500元的按500元标准补贴。(各镇、县农水科技局、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六)精准培训,提升技能。

一是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组织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参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前培训等。对全县贫困劳动力至少开展一次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使其至少掌握一项就业创业技能,对符合培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应训尽训”全覆盖。

二是加强特色产业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分期分批培训。对农村贫困人员主要开展农家乐烹饪、经济作物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开展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以修脚师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创业培训为突破口,把贫困人员就业培训同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让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就业增收、脱贫致富。

三是开展岗前培训。加大校企合作推动“社区工厂”“毛绒玩具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让贫困劳动力“入校即入企、入校即就业”,全面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工厂、企业优先招用扶贫对象,对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补贴。

四是抓好“两后生”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两后生”(即全县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人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台账,分类实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由县教体局牵头,人社局配合,与职业技术教育院校联系,鼓励“两后生”非适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双学历职业教育培训; 对“两后生”适龄劳动力一个不漏的纳入技能培训对象,组织参加多途径、多层次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跟踪服务至其实现就业。

五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对参训人员实行“三包两免一补”全免费技能培训政策,参加培训当日往返的,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交通费补贴;到市、县参加就业创业培训食宿自理的,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住宿费补贴,同时给予一次往返交通费补贴。(县人社局、农水科技局、教体局、林业局、工业园区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就业扶贫办),负责日常办公。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考核机制。将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镇、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季度督查、差错登记、年终考评,确保任务落到实处。逐步配备村级就业信息员,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同时要发挥连心干部包帮作用,做到镇村为主、行业指导、部门协作、干部联动。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人社部门负责就业脱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负责劳动力各类数据库的建立更新、培训报名、职业介绍、信息宣传、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县教体局负责职业教育协作行动,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到金坛区职业学校参加职业教育培训,配合做好农村贫困青年技能培训;县总工会、县妇联配合做好各项就业援助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地税局、县金融办、县农商银行配合做好社区工厂培育和发展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强化就业信息服务,以政府公众信息网、报刊和公众微信平台等媒介为载体,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充分发挥能人带动效应,加大典型事例宣传力度,鼓舞和引导周边群众有序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附件:1.2018年宁陕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汇总一览表

          2.2019年宁陕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脱贫汇总一览表(贫困村)

          3.宁陕县2018-2020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18年宁陕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

汇总一览表

序号

镇名

2018年

贫困村

非贫困村

1

城关镇

37

40                                                                                                                            

52

55

2

梅子镇

15

18

/

/

3

新场镇

13

16

2

2

4

四亩地镇

12

15

17

19

5

广货街镇

16

19

7

8

6

龙王镇

38

42

47

50

7

江口镇

88

90

61

65

8

金川镇

63

67

/

/

9

筒车湾镇

58

62

28

30

10

太山庙镇

101

110

11

13

11

皇冠镇

27

30

1

1

合计

/

468

509

226

243



附件2

2019年宁陕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脱贫

汇总一览表(贫困村)

序号

镇名

2019年

1

广货街镇

19

20

2

龙王镇

25

27

3

梅子镇

28

29

4

金川镇

29

30

5

皇冠镇

19

21

合计

/

120

127



附件3

宁陕县2018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贫困村名称

包挂部门

贫困劳动力培训人数

备注

1

城关镇

狮子坝村

县法院

50

 

2

汤坪村

县经贸局

14

 

3

八亩村

县电力局

27

 

4

月河村

县纪委办

44

 

5

广货街镇

和平村

县教体局

24                                                    

 

6

五台村

县档案局

23

 

7

皇冠镇

南京坪村(含原油坊坪村)

皇冠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40

 

8

兴隆村

县委宣传部

100

 

9

江口镇

冷水沟村

县市场监管局

65

 

10

竹山村(含原新铺村)

县林业局

128

 

11

金川镇

小川村

县政协办

46

 

12

黄金村(含原洵河村)

县残联、县交警大队

74

 

13

兴隆村

县安监局

42

 

14

龙王镇

中华村

县民政局

50

 

15

东沟村

县委组织部

36

 

16

莲花村

县养老经办中心

51

 

17

梅子镇

南昌村

县交通局

97

 

18

四亩地镇

严家坪村

县审计局

43

 

19

泰山坝村

县信合联社

47

 

20

太山庙镇

双建村

县统计局

51

 

21

太山村

县国土局

79

 

22

龙凤村

县招商局

23

 

23

筒车湾镇

桅杆坝村

县卫计局

31

 

24

海棠园(含原朱家沟村)

县发改局(县粮食局、物价局)

69

 

25

七里村

县文广旅游局

33

 

26

油坊坪村

28

 

27

龙王潭村

县人大办

45

 

28

新场镇

花石村

县地税局

11

 

29

新场村

县总工会

32

 

合计

 

 

 

1403

宁陕县2019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贫困村名称

包挂部门

培训人数

备注

1

广货街镇

北沟村

县扶贫局

31

 

2

皇冠镇

双河村(含原河心堡村)

县检察院

47

 

3

金川镇

老庄村

县烟草局

72

 

4

龙王镇

棋盘村

县委办

33

 

5

梅子镇

生凤村

县农水科技局

101

 

合计

 

 

 

284

宁陕县2020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贫困村名称

包挂部门

贫困劳动力培训人数

备注

1

城关镇

狮子坝村

县法院

35

 

2

八亩村

县电力局

6

 

3

月河村

县纪委办

11

 

4

汤坪村

县经贸局

5

 

5

江口镇

冷水沟

县市场监管局

34

 

6

竹山村

县林业局

68

 

7

筒车湾镇

七里

县文广旅游局

3

 

8

油坊坪

3

 

9

龙王潭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17

 

10

海棠园村

县发改局(县粮食局、物价局)

41

 

11

桅杆坝村

县卫计局

24

 

12

皇冠镇

南京坪村

皇冠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7

 

13

兴隆村

县委宣传部

11

 

14

双河村

县检察院

35

 

15

龙王镇

中华村

县民政局

16

 

16

莲花村

县养老经办中心

35

 

17

东沟村

县委组织部

16

 

18

棋盘村

县委办

35

 

19

新场镇

新场村

县总工会

22

 

20

花石村

县地税局

4

 

21

同心村

县财政局

21

 

22

四亩地镇

严家坪村

县审计局

13

 

23

太山坝村

县信合联社

18

 

24

柴家关村

县司法局

29

 

25

太山庙镇

龙凤村

县招商局

16

 

26

太山村

县国土局

65

 

27

双建村

县统计局

48

 

28

油房村

县国税局

14

 

29

金川镇

小川村

县政协办

22

 

30

黄金村

县残联、县交警大队

41

 

31

兴隆村

县安监局

23

 

32

老庄村

县烟草局

43

 

33

广货街镇

五台村

县档案局

14

 

34

和平村

县教体局

11

 

35

沙洛村

县人社局

46

 

36

元潭村

县公安局

24

 

37

北沟村

县扶贫局

37

 

38

梅子镇

南昌村

县交通局

29

 

39

安坪村

县委政法委

30

 

40

生凤村

县农水科技局

40

 

合计

 

 

 

1032